海南省工业遗产实施动态管理,经认定的海南省工业遗产有效期为五年,每满五年复核一次。
《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遴选申报材料范式,遵循自愿原则,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经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对审查合格的公示5个...
结合我省工业遗产现状和保护利用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明确,申请海南省工业遗产,需产权明晰,并符合评价指标要求。
管理办法共六章32条。第一章总则,提出《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原则、管理范畴,对省级工业遗产的定义和内涵进行界定,明确省级工信部门和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工业遗产保护认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支持措施,依法依规重点支持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鼓励各市(县)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奖励或相关支持。
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每满三年复核一次。
制造业企业对照重点领域和遴选标准自评估后,向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被推荐企业进行核查、论证和实地抽查,形成公示企业名单并经公示...
申报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应为在海南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海南制造业企业。申报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管理办法》第八条中明确,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遴选重点领域,结合海南制造业发展实际,适时发布省级遴选重点领域,按照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标准,重点评估企业专业发展、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经营管理、加...
管理办法共5章21条。第一章总则,提出《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原则,对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定义和范围进行界定,明确省级工信部门和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第二章遴选条件和程序,明确...
在海洋生态环境管控上,我们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陆海联动,构建海陆一体、功能清晰,具备海南特色的管控格局。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
一是公众环保监督的便携工具。二是服务企业的投资说明书。三是探索多部门融合提效工作新模式。四是提升我省环保精细化管控水平。
“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构成了我国以环评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也是我国“六位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三线一单”与“多规合一”融合智慧应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这是美丽海湾建设的目标。58个海湾就像是镶嵌在海南岛上的58颗蓝宝石,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它们擦得更亮,让它们散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辉,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最靓丽的名片。
省环保督察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会同有关单位逐条逐项抓好《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做好协调调度、跟踪评估和报告工作。
《海南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主要凸显了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新”。二是务求“实”。三是突出“细”。
《海南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共8方面,19条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三是明确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事项。
前期生态环境部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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