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影响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予以公告。
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以及付款凭证(包括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已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补办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在申请过户时补办出让手续,按照单户房屋的建筑面积×(整幢楼占地面积/整幢楼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分摊面积,以分摊面积对应宗地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40%补交出让价款,土地性质变更后出让年期的计算以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补办出让手续为起始计...
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登记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由现房屋所有权人单方申请,经公告无异议后,注销原土地登记,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
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按“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按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准时点评估价加银行利息确定,涉及转移登记中受让方需缴交契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履...
区分情形办理。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仅因工程未结算、档案未移交等因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或凭生效法律文书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因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范围、超容积率、未按要求建设配套设施等情形导致无法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先查实并形成处置意见经市县政府同意,按照“证办分离”原则,在处置问题的同时启动不动产...
区分情形办理。对房屋和土地有合法的权属来源文件、项目跨宗地建设未超出批准用地范围,无调整宗地需求的可按照所在宗地分布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调整宗地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进行对应调整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住宅用地上经批准配建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且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技术指标未明确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的,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规划许可等审批时有约定缴交时点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按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有...
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以下简称琼府〔2018〕3号)为界,印发前项目已批准建设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点政策规定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按照项目建...
区分情形处理。房屋已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现状补办用地手续,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协议出让;房屋未登记的,区分属于政府原因和开发主体自身原因分别处理。其他情形待用地手续完善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区分情形办理。对于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现状补办用地手续,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协议出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可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划拨或协议出让等用地手续。
有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代为申请,确实没有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指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代为申请办理。对主体灭失情况,登记机关应进行公告。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原分散登记时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大量显现,导致无法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登记,造成不动产“登记难”。 主要表现形式有:登记责任主体缺失,没有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增加容积率、未...
办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日常登记时,应在登簿的同时实时上传登记成果信息,不应批量上传。目前,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可通过已经部署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统...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因此,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日常业务的登记结果应通过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统一...
在日常登记中,遇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基础资料薄弱问题,应在登记业务中加以消化处理,不应搁置起来,给未来的登记业务和数据服务留下隐患。登记基础资料薄弱问题应分类进行处理:一是针对规范化程度低的问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进...
对原有纸质登记资料尚未数字化的,可利用“国土调查云”辅助开展工作,具体流程如下:(1)利用APP软件功能快速搜索导航定位到实地现场,结合全球卫星定位和软件影像底图确定宅基地位置。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与其他类型不动产数据一样,数据的完备、准确、规范是保障登记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开展信息共享服务的保障。
农村地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与城镇地区土地、房屋等其他不动产登记数据都是不动产登记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不能另建一个数据库。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地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比较薄弱,需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