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推动科技创新需求侧和金融供给侧同向发力、同责共担、同题共答,一体推进科技金融部际协调、央地联动、财金协同,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长效投入机制。
推动部门协同,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建立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研究制定科技金融重要政策、先行先试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
一是制定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方式。二是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产品、服务创新机制和监管激励保障政策。
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
一是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二是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一是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二是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三是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党中央的重大科技战略部署为牵引,进一步破解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领域支持科技创新堵点难点问题,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和科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全国科技大会强调,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同时废止。
有。为了解决民营医院和民营企业等单位难以申报问题,同时确保申报质量,《管理办法》对依托单位范围进行了调整,新增医院类单位作为依托单位和调整了企业申报条件。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我省科技发展需要,规范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的管理,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琼府办〔2022〕20号)和《海南省科技人才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22〕283号)有关规定,省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开支实施包干制,经费支出不设定科目限制和具体比例限制。
有;增加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删除高层次人才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和企业人才项目。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扮演着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核心角色。在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的进程中,省教育厅主要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构建以高质量教育体系牵引人才赋能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的崭新格局。
为了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近段时间以来,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二是深化改革创新。三是强化重点突破。
“滚动支持”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验收评价等,按照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费管理等按照实施“滚动支持”的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1.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重大科创平台,可参照“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组织流程,给予省级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申报机会。重大科创平台获得的“滚动支持”科研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后,方可继续申报“滚动支持”科研项目。2.省委省政府、省级...
1.省科技厅根据年度工作需要,选择部分财政科技相关专项试点实施“滚动支持”科研项目,发布申报通知或指南,指南中明确资助额度、支持数量、实施年限等内容。2.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和申报人,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
科研攻关任务完成较好、持续产出高质量成果、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科创平台,2021年1月1日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滚动支持”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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