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组织流程?

1.省科技厅根据年度工作需要,选择部分财政科技相关专项试点实施“滚动支持”科研项目,发布申报通知或指南,指南中明确资助额度、支持数量、实施年限等内容。

2.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和申报人,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省科技厅或委托专业评审机构,对符合“滚动支持”申报要求的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当年省财政预算情况,提出立项建议及资助金额,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行政审定和公示,由省科技厅下达立项文件。

4.获得立项支持的“滚动支持”科研项目,其作为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等,不得再用于申报新的“滚动支持”项目。经审定暂未予立项的项目,可继续申报“滚动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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