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遗产实施动态管理,经认定的海南省工业遗产有效期为五年,每满五年复核一次。
《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遴选申报材料范式,遵循自愿原则,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经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对审查合格的公示5个...
结合我省工业遗产现状和保护利用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明确,申请海南省工业遗产,需产权明晰,并符合评价指标要求。
管理办法共六章32条。第一章总则,提出《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原则、管理范畴,对省级工业遗产的定义和内涵进行界定,明确省级工信部门和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工业遗产保护认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支持措施,依法依规重点支持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鼓励各市(县)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奖励或相关支持。
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每满三年复核一次。
制造业企业对照重点领域和遴选标准自评估后,向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被推荐企业进行核查、论证和实地抽查,形成公示企业名单并经公示...
申报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应为在海南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海南制造业企业。申报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管理办法》第八条中明确,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遴选重点领域,结合海南制造业发展实际,适时发布省级遴选重点领域,按照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标准,重点评估企业专业发展、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经营管理、加...
管理办法共5章21条。第一章总则,提出《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原则,对海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定义和范围进行界定,明确省级工信部门和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第二章遴选条件和程序,明确...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明了政策依据,提出工业设计的定义,明确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管理责任等。海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中心三种类型。
(一)对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指标体系。(二)扩大了申报主体。(三)对部分定性指标进行量化。(四)新旧管理办法的衔接。(五)修订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有效期。
文件主要分五章。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范围、职称设定、专业方向等。第二章是申报条件。主要明确了申报职称的共性要求、职称转评条件、工业设计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要求,以及列明了不得申报或延期申报的情况。
《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分设3个层级、5个档次,分别是工业设计员、助理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高级工业设计师、正高级工业设计师。
原则上以申报项目近期远景和关键设备照片为主,推荐提供项目建设对比照片,不设数量要求,需制作成PDF文档或ZIP压缩包上传。申报项目现场照片主要用于专家审核时的直观了解。
“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推荐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单位(如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对申报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或技改项目支出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不可由“财务审计报告”替代。
可以。但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等材料必须完整且项目名称、建设方向等内容需保持一致,不得拆分项目申报。需对每个项目分别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篇章,每个项目要有独立审计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批复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前置材料。
在项目前期可研报告中,有节能或能耗篇章,其中标注了本项目用能测算,部分制造业项目属于低用能项目,能耗低于1000吨标煤或500万千瓦时,可提供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即可。
“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的批准文件”,是固定资产投资前置材料,请与本项目前期报建人员联系,也可和项目所在地工信、发改(属地权属不同)或园区审批部门(园区内项目)联系,打印或补报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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