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导向,支持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与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合作,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生活。
《通知》结合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一是坚持依法合规。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二是强化风控管理。商业银...
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的原则、程序、组织、权限的综合管理框架,并对非居民参与特定品种交易进行全流程的风险审核、监控和报告。
非居民参与特定品种交易,应当遵守相应交易场所的管理规定和省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遵守“买卖自愿、风险自担、盈亏自负”的原则,承担交易的履约责任和交易结果。
交易者通过结算账户向存管账户划拨资金作为交易、结算和交收的履约资金,并通过交易账户在交易场所下达交易指令,成交数据传送省登记结算公司,由省登记结算公司对存管账户以交易者为单位进行结算。特殊业务的资金结算方式以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为...
非居民参与自贸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的,应指定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作为结算账户,并向交易场所申请交易账户。
非居民是指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是指按照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定义的中国居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对中国居民的定义是:1.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
企业可向以下任一单位、职能部门提出推荐申请:海南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同级金融管理单位、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
《QFLP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定义解释、企业设立门槛、工商注册程序、资金托管要求、企业业务范围、扶持政策和风险防控措施等。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QFLP管理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QFLP基金(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目前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按照普通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在工商注册的资本金额度范围内可实现资金的自由汇入,利润、股息、红利在确保真实性的...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简称“QFLP”)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四十条,分为总则、设立变更和终止、自律规定、风险防范和违规处理、附则等六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了交易场所的概念和监管部门。《管理办法》中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根据国务院规定由省政府批准设立...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交易场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健康发展,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参考相关省市交易场所的管理经验做法,同时紧密结合我省交...
拟申请QDLP试点资格和额度,需要按照《QDLP暂行办法》要求,将相关材料递交至省金融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将组织外汇管理、省市场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共同审核递交的材料,并向联审通过的申请人出具同意开展首批试点、给予试点额度的书面意见。
一是"门槛低"(准入门槛低)。《QDLP暂行办法》中要求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最近1年未受所在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QDLP企业分为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
严格落实"4.13"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展目标,以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原则,为境内高净值人群进行海外投资及跨境财富管理开辟新的通道,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简称"QDLP")是指在通过资格审批并获取额度后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试点基金投资于境外的一级、二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