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哪些金融业务已经列入鼓励类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1)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信用评级、增信等金融中介服务业务;(2)金融资讯和金融数据等金融信息服务业务;(3)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服务体系建设;(4)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等国际现货交易场所、国际现货清算所和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5)现货(含仓单)、保单、价格(指数)和相关场外衍生品等的交易、融资、清(结)算、交收(割)、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6)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7)航运相关金融服务;(8)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的金融科技产品研发、应用和服务输出;(9)人身保险、再保险、相互保险、自保,保险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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