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琼府办〔2022〕20号)和《海南省科技人才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22〕283号)有关规定,省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开支实施包干制,经费支出不设定科目限制和具体比例限制。《管理办法》取消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有利于激发科研工作者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删除《暂行办法2021版》中“间接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的30%,对数学、管理科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60%。”内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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