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财政部已经采取了哪些举措?

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支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

一是切实强化推进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政治担当。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国家公园等建设工作。部主要领导全面抓总、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精心指导国家公园财政支持保障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财政部主动加强与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排底数,积极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是着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资金统筹力度。自2017年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地方国家公园补助49.75亿元,支持国家公园勘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同时,中央财政对国家公园内的森林资源管护、湿地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禁牧和草畜平衡、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予以支持,鼓励地方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持续加大国家公园建设支持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中央财政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等,引导和推动地方建立完善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制度和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上述政策措施将为加强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印发工作通知,督促指导地方结合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国家公园项目实施内容,做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确保有抓手、能监管、见实效。同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国家公园补助资金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以及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金有效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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