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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