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机制有哪些创新?

“活跃区”与“不活跃区”分类管理:连续2年无交易的耗材自动转入“不活跃区”,减少冗余挂网信息;交易时自动激活,灵活响应需求。

价格实时更新义务:企业需在发现全国更低挂网价后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否则暂停交易资格,强化价格动态监管。  

撤网限制:撤网产品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同注册证产品,如撤网后重新申报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同注册证同品种已撤网产品撤网前价格的1.5倍,遏制企业通过撤网规避低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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