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协同推进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
2025-07-16 15:07 来源: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四十二场)——
“协同推进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
实录

(2025年7月16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王烨: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个专场——“协同推进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主要围绕全省协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有效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方面等进行介绍。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先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先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符毅先生,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运输与物流管理处副处长王彬先生。

下面,首先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王世铭先生作主发布,向大家介绍我省协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相关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推进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情况。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顶层设计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伴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科技的广泛应用,当前我国以个体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新业态灵活就业群体有2亿多人,而我省也有超百万灵活就业群体,该群体绝大部分没有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未能享受政策红利。

为保障灵活就业群体均衡享有社会公共服务权利,国家出台一系列顶层文件。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6月9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进一步指出“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探索海南住房公积金实现路径,我省2024年5月印发实施《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从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和工作特点出发,明确了“宽进宽出、灵活缴存、使用同权、补贴激励”四个核心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今年,我们协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平台经济主管部门,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工作推进力度,深入顺丰快递、京东、滴滴、T3出行、出租车协会、美团、饿了么等单位座谈交流,听取主管部门、平台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代表意见建议和诉求,我们侧重缴、提、贷等几个方面优化政策和简化流程,具体有以下5项措施:

第一,工作协同。我们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我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协同省邮政、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文件,推进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建立公积金制度,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工作,不断扩大制度知晓率。

第二,即停即提。在灵活缴存、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平台企业和员工代表集中反馈的提高提取灵活度的诉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缴存满半年后才能全额提取的限制条件,实现“即停即提”,促进制度更好覆盖灵活就业群体。

第三,数据共享。我局与邮政、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省级部门建立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共享平台经济企业(站点)、从业人数等数据,精准靶向提升宣传工作质效。

第四,便捷服务。我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便捷线上服务,可在“海易办”APP“随时办、随地办、指尖办”。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快递、网约配送、网约车等平台经济企业的工作群、公众号播放宣传视频;在全省各个基层管理站点、爱心驿站、员工之家摆放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物料,多措施多渠道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第五,跟踪问效。定期与行业主管部门会商调度,跟踪工作成效,分析问题,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各行业新业态从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夯实自贸港民生住房保障基础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持续跟踪制度实施情况,持续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在海南圆梦安居,促进海南自贸港人才集聚和住房消费,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王烨:

非常感谢王世铭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在提问前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现在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答记者问


新华网记者:

请问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和具体条件是什么?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该如何选择?

王世铭: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首先我回答你提的第一个问题。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比如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外,在本省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拥有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可参照本办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二个是缴存标准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我省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范围,在基数与比例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其中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以海口地区为例,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收入,可以在202元至7006元的区间内选择月缴存金额。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我们知道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比较大,贵局优化的“即停即提”政策非常符合灵活就业群体需求,请问具体是如何操作?另一个是灵活就业人员非常关心的贷款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政策与单位职工是完全一样的吗?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要交多少钱才能贷款到单人最高可贷额度呢?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即停即提”是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设计的灵活提取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在我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终止缴存后即可全额提取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终止缴存和提取业务均可通过“海易办”APP上自行操作,系统智能审批,即申即批,非常方便灵活。简单来说,就是我不想缴了,也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随时可以把灵活身份缴存的公积金全额提取回来。

第二个是贷款问题,灵活就业人员除与单位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连续缴存时长要求不同外(单位职工要求连续缴存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要求连续缴存满12个月),其他的包括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还款能力计算标准、办理流程、担保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与单位职工一致。比如单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80万,双方最高110万。

对大家比较关心的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才能贷到最高额度问题,我举个例子给大家参考,灵活就业人员按6000元基数、10%缴存比例,每月缴存600元,连续缴存满12个月,在信用良好、没有其他负债的情况下,购买新建住宅的单人就能贷到80万元。

谢谢!

海南日报记者: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是否与单位职工一样计算利息?1%的缴存补贴能否再具体说明一下?

梁景: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利率为1.5%,与单位职工一致。

除此之外,我们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缴存补贴制度,对连续缴存满12个月,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未提取灵活就业缴存资金的,对当次12个月累计缴存额的1%额外补贴,最多可补贴3次(年),这样算下来存款利率实际比2.5%年利率还高。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1000元,缴存满12个月后,其累计缴存额为12000元,则计提缴存补贴为120元;若连续缴存满3年,则可累计补贴360元。

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请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符毅: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住房保障是新业态群体重点关切和现实需求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网约配送员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公积金制度,为该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渠道和保障。我局将积极协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从四个方面推进落实工作:

一是迅速响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我局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积极对接,迅速响应建立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印发推进网约配送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文件,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措施和职责。

二是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我局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工作文件,直接传达到全省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落实,积极协同开展工作。

三是搭建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局积极发挥监管职责作用,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与网约配送员群体搭建沟通交流和工作推进平台,打通政策宣传推广最后一公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

四是定期会商,提升工作质效。我们建立定期会商调度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持续跟踪,分析成效,梳理存在问题,积极改进措施,引导推动更多网约配送员愿缴能缴,助力解决圆梦安居。

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请问省交通运输部门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运输与物流管理处副处长王彬: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厅主要负责我省网约车、出租车、货车的行业监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网约车司机等群体规模日益庞大,有不少司机朋友有购房和租房需求,我厅高度重视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积极协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推动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为广大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群体提供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具体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摸清底数。由我厅牵头,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对全省各市县网约车(出租车)及货车从业人员进行摸底,全面了解从业人员人数规模、年龄分布等情况,为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工作联动。我厅积极协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印发工作通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人员,确保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三是数据共享。我厅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研究建立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及时共享我省网约车(出租车)平台企业信息、服务管理站点信息、从业人员数量等,提升政策精准宣传推送能力。

四是加大宣传。比如在网约车、出租车行业培训时,加入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公积金主题宣讲;协调网约车工会组织,在司机之家摆放宣传物料;在关爱日活动日,开展公积金宣传活动;协调平台企业,在企业内部工作群或通知群播放宣传短视频、一图读懂宣传内容等。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王烨:

感谢王彬先生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吗?如果没有,本场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后各位记者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请与我们省新闻办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平台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我们非常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持续关注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创新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政策解读实效,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助力更多灵活就业群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再次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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