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适用《办法》规定。但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