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事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事业单位配套资金可由合作企业出资);企业单位(含央企、国企、私企)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2配套。例如:事业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100万元财政经费项目,其中事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50万元;企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