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衔接期间,如何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交回旧车、购买新车、新车上牌、补贴申报等有关时间节点相应调整如下:

交回旧车日期:延长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交回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

购买新车日期:延长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新车上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2月14日,上牌日期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

申报补贴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2月19日。

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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