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公务员,其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确定一定比例职位面向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的职位,用于定向招聘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市县(区)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情况,安排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基层专武干部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职位面向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在村、社区干部选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聘,同时鼓励返乡待业退役大学生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退役士兵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可以适当放宽,服役时间计算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其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现向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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