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烈士亲属在异地祭扫期间可享受交通出行和文化服务优待。交通出行方面:烈士亲属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并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在通过高速公路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可享受优先加油、加水和车辆维修等服务,本省赴外省异地祭扫的烈士亲属还可享受高速公路优先通行服务。文化服务方面:烈士亲属在祭扫活动期间到国有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享受“三属”减免门票优惠政策,享受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