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从哪些方面构建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家、校、医、社、政协同发展机制?

《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从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创新医教结合工作模式、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政府相关部门协同保障等方面构建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家、校、医、社、政协同发展机制。

在强化家校协同共育方面,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并将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作为心理普查建档的重要内容。

在创新医教结合工作模式方面,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辖区内各学校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关联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转介等有效制度,为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医疗帮助。探索建立“医--校联络点”,创立包点负责制的联动管理模式,开展精神卫生专家进校园、心理问题典型学生个别化专业指导等活动,帮助教师掌握基本的心理干预技能及心理卫生常识,畅通学校高危学生诊疗转介便捷通道。

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方面,充分利用高校优质资源,实施合作计划,共同开展危机干预、课程建设、专业督导、教育科研、见习实习等活动。

鼓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师生、具有心理咨询师证的社会爱心人士等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队伍,逐步推行与中小学结对帮扶机制。

鼓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兼职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顾问。引入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和家长资源,为师生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探索建设全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鼓励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

《实施意见》还对卫生健康、共青团、宣传、检察机关等相关单位协同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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