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出了哪些要求?

《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建设等措施,提升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在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方面,积极借助专业工具和手段,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

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规范工作流程,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方法和仪器。

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并做好分类统计,将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家长,并严格遵循保密原则,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

在加强学生心理咨询服务方面,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应在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每天开放时间小学不少于1小时、中学不少于2小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增加开放时间。

不具备开展心理咨询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引入兼职心理咨询师、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各地各校要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96363省心理援助热线、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省青少年服务台热线等服务热线,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在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建设方面,建立省级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工作组,建立完善“预防、预警、干预、跟踪”的“三预一跟”机制。

推动各地市县教育部门与属地的精神卫生防治与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全面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

对于超出学校辅导和干预能力的严重心理危机学生,学校要协助家长,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进行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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