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待提高” 或A、B、C、D四个等级。任课教师要及时将考试结果及存在问题告知学生本人,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班主任要通过家访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将学生考试结果告知家长,引导家长正确看待考试成绩,科学评价学生学业进步情况。
我们要求,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准确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在合理运用考试结果的同时,我们强调要控制成绩使用范围: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他人的成绩数据;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原始分数用于分析学情教情外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