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主体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怎么处理?

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按“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按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准时点评估价加银行利息确定,涉及转移登记中受让方需缴交契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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