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四十七场)
——《海南自由贸易港
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和
《海南自由贸易港
“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专场
实录
(2025年8月14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王烨: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继续回来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个专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专场。
2025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分别简称《条例》和《若干规定》)。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条例》和《若干规定》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口岸办专职副主任黄永红女士,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雪皓女士,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崇高先生,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岑运广先生。
首先,先请省商务厅黄永红女士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有关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口岸办专职副主任黄永红: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口岸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的研究制定有关情况给大家作一个总体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口岸高质量发展。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设立“二线”,并对高标准建设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等作出部署。2021年,国务院批复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方案》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布局8个对外开放口岸和10个“二线口岸”。目前,8个对外开放口岸运行良好,10个“二线口岸”建成验收、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建设、管理服务等制度安排及实践经验予以固化,为满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通关、高水平监管的口岸发展要求提供法律依据。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我们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建设和发展需求,聚焦提升口岸管理和服务水平,注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需求。《条例》立足国家战略全局,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方案》部署,明确了我省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的建设管理要求。特别针对“二线口岸”这一海南自由贸易港特有的新生事物,《条例》填补了“二线口岸”在法律层面的空白,为其建设、管理、运行及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注重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和实践引领性。坚持口岸全周期管理理念,系统构建涵盖口岸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评估等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形成闭合完整的管理链条。同时,在严格遵循国家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口岸发展实际,补充细化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口岸管理部门这一层级的具体操作要求,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口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注重健全口岸运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水平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的高效运行、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是关键支撑。此次《条例》的制定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引领,紧扣制度集成创新,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口岸协同发展、保障口岸高效运行、维护口岸安全稳定等方面构建制度框架,通过深化通关模式改革、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促进区域协作与国际合作、优化投融资机制、强化财政支持、规范服务市场等举措,着力构建高效开放、规范有序、接轨国际的口岸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口岸营商环境。
《条例》全文共六章、二十九条,其中: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对外开放口岸建设管理,均为5条;第三章“二线口岸”建设管理,共4条;第四章口岸运行服务和第五章口岸运行保障,均为7条;第六章附则,有1条。2025年7月30日,《条例》由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12月18日全岛封关之日起正式施行。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将推动《条例》有效落地实施,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高质量发展。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王烨:
非常感谢黄永红女士的介绍。接下来,有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林崇高先生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主要内容和亮点。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崇高:
大家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条例》紧扣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实际需要,对口岸规划布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和安全高效运行作出针对性规定,突出“二线口岸”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和口岸通关便利化制度创新,为构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口岸管理服务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具体的内容和亮点有几个方面:
一、明确口岸高效协同发展总体要求。《条例》围绕建设“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口岸,对海南自贸港口岸发展的主要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是明确口岸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基本原则,要求口岸建设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高标准建设、集约共享、低碳环保、创新监管、协同推进原则;口岸管理服务应当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运用现代化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二是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三级口岸管理职责体系,强化口岸查验机构的联动共管职能,对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机构在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的职责分别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对口岸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要求,确保规划科学性与实施可行性。
二、规范对外开放口岸建设管理完整流程。《条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外开放口岸准入退出、建设验收、临时开放、临时启用等全链条环节的制度和程序,增强了口岸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明确对外开放口岸的设立或者扩大开放,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提出建议、组织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查验基础设施与港口、机场等的建设主体工程做到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四统一”。二是建立查验基础设施分级验收制度,规定查验基础设施建成后,由省级组织预验收合格再报请国家口岸管理部门正式验收,并规定对口岸内新建、改(扩)建码头、泊位、航站楼等的验收实施省级审批国家备案制。三是特别规定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水运对外开放口岸开放范围内部分码头、泊位的退出管理,并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构建“二线口岸”建设管理特色制度。“二线口岸”建设管理制度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有关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实施的一项特殊制度。《条例》通过明确“二线口岸”设立、建设、验收、临时启用、退出等程序,强化各环节的衔接贯通,进一步增强了口岸建设管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一是明确“二线口岸”的设立,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国家口岸建设标准组织建设查验基础设施。二是根据“二线口岸”实际监管需求,明确由省口岸管理部门会同直属海关对查验基础设施进行预验收,直属海事、边检机构协同验收。三是规定已运行的“二线口岸”内新建、改(扩)建码头、泊位、航站楼等增设“二线口岸”功能,以及尚未设立“二线口岸”的港口、机场等和已运行的“二线口岸”内尚未启用的码头、泊位、航站楼等需要临时启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聚焦口岸通关智能便捷重点目标。《条例》突出口岸通关便捷和贸易便利的目标,围绕综合运用制度创新、科技赋能、程序简化、资源协同等手段,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一是建立对外开放口岸与“二线口岸”通关协作机制,要求优化货物物品申报及查验、人员及货物物品中转、税务办理、人员出入境签证办理等通关工作方式和流程,压缩通关时间,提升通关便利水平。二是优化“二线口岸”通关模式,规定动植物检疫检测、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有关费用征收减免等管理活动前推后移至“二线口岸”以外区域。三是推动口岸智慧化建设,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实现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部门服务集成,支持全流程无纸化通关。四是构建“二线口岸”智慧监管体系,推动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平台和系统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五是针对国际会议、赛事等重大活动建立专项通关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通关协调服务,确保通关环节高效联动。
五、健全口岸安全有序运行保障机制。一是规定建立省级和市县级口岸运行协调机制,明确口岸运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规则,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口岸查验机构、口岸运营单位等加强联动协作。二是完善口岸运行的资金支持、数据共享、安全防控与应急处理、集疏运体系建设与进出畅通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三是规定对口岸查验基础设施、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对口岸服务情况组织开展社会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四是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报检报关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王烨:
非常感谢林崇高先生的介绍。接下来,有请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王雪皓女士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情况。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雪皓: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就《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的立法有关情况给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法规文件均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去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环境。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
经党中央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封关。封关后,海南全岛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如何保障“二线口岸”通行安全有效、高效便利是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为抓手,通过自贸港立法创新构建“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监管机制。《若干规定》共27条,自2025年12月18日起与全岛封关时间同步施行。在《若干规定》的制定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注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开展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构建“二线口岸”信用通关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机制,将多部门多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互认转换为统一通关的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在“二线口岸”通关环节,将经营主体分为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将个人分为白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并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
二是注重“二线口岸”通关监管与行业部门日常监管的衔接。一方面,按照统一规则综合应用经营主体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形成“二线口岸”通关信用分类结果,在“二线口岸”实施精准分类监管;另一方面,将通关信用分类结果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日常信用管理,形成“二线口岸”通关监管与行业部门日常监管的衔接互动。
三是注重强化风险防控。创新设置反走私、海事两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针对与“二线口岸”通关密切相关的反走私、海事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问题,《若干规定》设定了上述两个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惩戒措施、公示期限、撤销程序以及信用修复等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为防范走私等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注重回应企业和群众的关切。《若干规定》制定过程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专家学者意见,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将占比大多数的守信通关经营主体和个人依法列入高级认证企业或白名单,海关、海事等部门对其减少查验频次,给予“集中申报、分批出岛”等便利化措施,以稳定社会对于“二线口岸”通关便捷高效的预期。同时,明确了经营主体和个人关于查询权、异议权和信用修复权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若干规定》的有效贯彻落实,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规范“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顺利实施。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王烨:
非常感谢王雪皓女士的介绍。接下来,有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林崇高先生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和亮点。
林崇高:
大家好。《若干规定》是自贸港封关运作的重要配套法规,法规的内容就是对封关后的通关信用管理所作的制度设计,所以法规自封关之日,2025年12月18日起开始施行。《若干规定》共二十七条,结合“二线口岸”监管实际需要,将相关行业日常监管结果与信用评价数据在通关环节融合运用,创新设置通关信用分类标准和反走私、海事两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经营主体和个人实施精准信用管理,进一步促进通关便利。《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和亮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构建“二线口岸”通关信用联合监管机制。一是规定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对本领域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并将有关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明确省营商环境建设部门、海关负责“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的统筹协调等工作,推动建设、完善通关信用管理系统,开展信用分类管理;三是明确海关等部门依据通关信用分类结果,按照各自职责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个人实施监管。
(二)明确通关信用分类标准及监管措施。一是将经营主体分别列入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对列入高级认证企业和白名单的经营主体,实施减少或适当减少“二线口岸”出岛货物查验频次等通关便利措施;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经营主体,按照规定提高查验和稽核查频次等。二是将个人分别列入白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对列入白名单的个人,海关等部门可以采取通关便利等激励措施,无风险提示情况下一般不实施查验;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个人,海关等部门按照规定提高查验频次。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加强对通关货物所属经营主体、物流运输经营主体及其车辆、船舶驾驶人员的信用监管。
(三)实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从认定标准、惩戒措施、修复条件等方面创新设定了反走私、海事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制度。比如关于认定标准,对反走私严重失信主体,明确规定因构成走私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等认定情形;对海事严重失信主体,明确规定因伪造、变造、买卖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被处以较重行政处罚等认定情形。又如关于修复条件,对提前修复,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一年,且同时符合相关责任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对到期修复,规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公示满三年,期间未再发生应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移出,并按照程序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四)注重经营主体和个人合法权益保护。一是查询权。通关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中国(海南)等网站,查询自己的通关信用分类结果和事由。二是异议权。对信用分类结果有异议的通关主体,可以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出异议申请,相关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核查处理。三是修复权。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通关主体,符合相关条件后自动移出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可以提前申请移出或者期满后自动移出名单。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王烨:
非常感谢林崇高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在提问前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现在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答记者问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海南有10个“二线口岸”和8个对外开放口岸,其中有8个“二线口岸”和对外开放口岸是叠加的,在口岸项目建设中如何做好统筹,避免重复建设?在自贸港建设进程中又该如何推动口岸的高质量发展?
黄永红: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海南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海口港口岸、洋浦港口岸、八所港口岸、三亚港口岸、清澜港口岸、海口航空口岸、三亚航空口岸、博鳌航空口岸,同时这8个对外开放口岸也是“二线口岸”;另外还有两个单设的“二线口岸”,海口新海港和海口南港,共10个“二线口岸”。在统筹“二线口岸”建设时,我们始终坚持勤俭节约、集约共享原则,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现有口岸作用,最大程度利用现有口岸设施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对于兼具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功能的港口、机场,其“二线口岸”建设主要依托对外开放口岸查验场地和国内厅、内贸场地改造建设;针对单设“二线口岸”的港口,则主要依托国内厅、内贸场地改造建设。同时,我们将紧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高效落实。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中推进口岸高质量发展方面,我们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坚持以长远眼光谋划海南口岸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通关、高水平监管,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高位谋划,统筹推进口岸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省委口岸工作委员会(由省委书记冯飞、省长刘小明担任主任)的统筹协调作用,对全省口岸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整体部署,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口岸工作大格局。
二是优化布局,提升口岸经济能级。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区位及产业优势,结合各地区经济特点与发展需求,明确口岸功能定位,推进“口岸+产业”联动发展,拓展高附加值业态,进一步激发口岸经济活力,提升整体发展能级。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我们正在编制海南省“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重点谋划新建1个对外开放口岸,推动2个现有对外开放口岸扩大开放,创新布局3个“二线口岸”。
三是完善功能,强化口岸软硬件建设。加大对重点口岸投入,完善查验设施设备、监管系统等基础设施;加快智慧口岸建设,持续推动口岸信息系统升级迭代,夯实智能化基础能力;拓展口岸业务“一站式”服务应用场景,提升口岸多元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同时,推动新增和加密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内外的航线、航班,增强口岸发展的配套支撑能力。
四是筑牢防线,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立口岸联防联控综合调度平台,集成风险预警、智能研判、指挥处置等功能,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对公共卫生、极端天气、供应链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是优化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监管模式,优化通关流程,完善便利化措施,出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海关、税务、边检、海事等部门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协同作业,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我先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法治日报记者:
为落实封关运作智慧监管,海关建设上线了海南自贸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目前的运行情况怎么样?
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岑运广: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5年3月31日,海南自贸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与总署相关系统、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港口(机场)运营作业系统等协同对接。
我们在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开发“零关税”货物、加工增值货物等海南自贸港特色监管对象本地账册管理功能,支持“二线口岸”海关监管货物简化申报、“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便利海关监管货物高效出岛。坚持“智慧+信用”“智慧+风控”思路,与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设29.7亿条数据的大数据池,建立147个风险特征库,搭建93个数据模型,联接企业信用大数据池开展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在货物离岛申报环节前置风险研判,实现精准监管、无感通关。整合口岸视频、海关业务、口岸物流作业等信息,应用虚拟增强技术打造AR实景可视化、无陪同查验、远程查验等功能,保障口岸监管安全稳定、高效顺畅。开发建设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加工增值、离岛免税等智慧监管场景,在实战中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我们正会同省商务厅、财政厅、口岸专班办,聚焦封关后“零关税”、加工增值、放宽贸易管理三类海关监管货物,围绕“零关税”、加工增值企业资质备案、账册备案、一线进出口、岛内流转、二线出岛等全流程业务开展综合测试演练,覆盖10个“二线口岸”,经测试评估,平台运行顺畅、功能满足封关运作海关监管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要素、全流程、大样本、实战化测试演练,持续完善平台功能、优化通关流程设计、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封关运作平稳有序。
谢谢。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若干规定》对通关的经营主体和个人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我想请问的是,经营主体和个人如何申请才能列入高级认证企业或者白名单,享受通关激励措施?如果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如何申请修复信用、移出名单?
王雪皓: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若干规定》将经营主体分为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三类管理,将个人分为白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两类管理。经营主体和个人可以通过信用中国(海南)、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站查询自己的分类情况和事由。
一是推进高级认证企业“一二线”联动。经营主体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规定的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即我们常说的AEO企业标准后,可以向海关申请认证。通过海关认证后即可成为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不限于海口海关培育和认证的企业,还包括全国各地海关培育认证的企业。高级认证企业可以在“二线口岸”享受最高等级的通关便利措施。
二是实现白名单“免申即享”。经营主体如果暂时达不到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也不存在需要纳入重点关注名单情形的,无需申请或者申报,将会自动纳入白名单享受激励措施。个人不存在需要纳入重点关注名单情形的,也将自动纳入白名单管理。
三是严格重点关注名单管理。重点关注名单管理的纳入标准,我们在立法层面持谨慎态度,实行“严进严出”。所谓“严进”,即严格设置进入标准,只是将极少数存在特定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和个人纳入重点关注名单管理。所谓“严出”,即因构成走私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其他依法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需要在三年内没有再出现需要纳入的情形后才能移出。
此外,大家关心如果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如何申请修复信用、移出名单?
一是如果经营主体被列入了重点关注名单,需要依据列入情形分类移出。第一类是因为被海关、海事、反走私综合治理、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单位列入行业信用评价最低等级而进入重点关注名单的,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升信用评价等级后,将自动移出重点关注名单。第二类是因为构成走私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其他依法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自列入名单满三年且未再发生上述情形后,将自动移出重点关注名单。总体来说,经营主体达到移出条件的,无需申请即可自动移出重点关注名单。
二是个人列入了重点关注名单,需要重点监管三年。三年内未再发生应当列入情形的,将自动移出重点关注名单。
最后,希望在海南自贸港生产生活的经营主体和个人都能够诚实守信,注重自身信用管理,共同营造更为诚信的社会环境,合力打造“诚信自贸港”。
谢谢!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
请问海关对“若干规定”中分类的企业和个人将实施何种差异化管理措施?
岑运广: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落实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通关“管得住、放得开”的要求,在海关总署稽查司大力支持下,我关全力构建“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的通关监管模式,将企业分为AEO企业、白名单企业、重点关注企业3个信用等级。管理措施分别为:AEO企业享受海关最低查验率、最少稽核查频次、适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等便利化措施;“白名单”企业适用“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等便利化措施,适用低查验率,减少稽核查频次;重点关注企业按规定增加抽查比例,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海关构建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智慧监管,将对自贸港封关运作快速通关提供有力支撑。
谢谢。
王烨:
谢谢岑运广先生的解答,本场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后各位记者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请与我们省新闻办进行对接,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平台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希望各位记者朋友能够持续关心关注海南自贸港口岸建设和发展工作,以广阔的视角、生动的笔触、多元的载体讲好口岸建设的最新进展和推进成效,加大宣传力度,精心做好本场新闻发布会及后续报道,共同助力海南自贸港口岸建设高质量发展。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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