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解读
2025-09-12 10:25 来源: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预测预报预警能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我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程序,统一发布出口,更好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新变化,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了发布程序,统一了发布出口,解决了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预警信息多且杂,部分信息容易造成认识混乱等问题,推动实现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一个口子”出。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24条,分别为总则、发布权限与审批、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预警响应与动员、附则。具体是:

第一章 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定义、级别划分标准及内容要求等。本章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上位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定义及发布内容等,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第二章 发布权限与审批。本章根据2018年以来机构改革实际调整了相关工作职责,将原省应急办相关职责调整为省应急管理厅承担,明确由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和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具体工作职责,并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推动实现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高效审批、归口发布。

第三章 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本章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策略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义务和责任。同时,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级别调整、解除进行了明确规范,做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闭环管理。

第四章 预警响应与动员。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需采取防范应对工作和响应措施,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动员组织群众及时避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职责。

第五章 附则。本章对部分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情形和责任,对违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规定行为进行约束,加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的有效衔接。

三、主要特点

(一)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归口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均归口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统一了出口和路径。

(二)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实现信息发布闭环管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和审批制度,预警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本行业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和审批流程,向社会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实行“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级别调整、解除进行了明确规范,以更好实现预警发布闭环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职责和义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团体传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扩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移动版|电脑版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无障碍阅读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