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 助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解读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一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建设重要部署的需要。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海南有必要通过立法明晰和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顺畅的管理机制,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提升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效能的需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基础性制度,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为探索发展和保护协同新路径提供新的政策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法律地位,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划分、管理程序等仍需从法律上作出系统安排,对其中的模糊地带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解决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应用、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上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探索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二、《规定》主要内容和亮点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性法规,《规定》聚焦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需求,采取“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形式,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发布、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方案实施应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针对关键环节进行制度设计,共二十七条,覆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全过程,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
(一)建立省和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是明确省和市、县、自治县两级人民政府分别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发布实施。二是规范上下传导,以“省级主导、上下联动”为基本原则,厘清省和市县两级的管理边界,形成全省一张图。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和细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在数据共享、平台联动、管理协同等方面的职责。四是确立数字化管控方式,推进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融合创新,完善在线政务服务和智慧决策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
(二)科学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根据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通过环境评价,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声、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一是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及红线外经评估需特殊保护的其他重要生态空间,划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二是将政府批准的产业园区等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耗高、污染集中、破坏严重、风险高的区域,明确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三是除上述两类单元外的其他区域,作为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
(三)精准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对三类管控单元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一是优先保护单元中的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他重要生态空间按照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并根据其功能属性、管控要求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二是重点管控单元应当明确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提出邻避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是一般管控单元应当以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为目标提出管控要求,预留发展空间和潜力。
(四)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动态更新程序。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论证、备案、实施的具体程序,兼顾成果的稳定性、时效性、灵活性。二是打通与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管理的途径。明确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制定海南自贸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通过符合海南自贸港管理需求和产业特征的管理名录,实施精简高效管理。三是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协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加强实施应用过程互动;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空间准入意见,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四是加强服务园区。明确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产业园区项目招引时的重要依据;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机制开展园区规划环评的优化,深入推进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工作。
(五)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落地。一是明确政策—规划—项目全过程决策体系的应用要求。规定编制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制定涉及区域开发建设活动等政策应当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明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当开展生态环境准入研判,引导政府部门、企业、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服务自贸港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机制。明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规定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纳入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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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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