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推行等级制学业评价改革
2025-02-27 09:11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婷 通讯员 余力力)海南大学近期推行《普通本科学生等级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学业,将片面追求成绩绩点转化为在学业中充分释放潜力,实现个性化发展和持续性成长。该办法从2024级本科生开始实施,标志着海南大学在完全学分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迈出更深一步。

根据《办法》,课程成绩≥85分且处于前30%以内评定为优秀等级;课程成绩<60分且处于最末10%评定为不合格等级。该体系既借鉴清华大学12档等级制精细化思路,又融合北京大学试点学院“优秀率≤40%”实践经验。

“等级制旨在将学生从过度追求分数的恶性竞争中解放出来,更理性地看待成绩,将更多精力投入科研创新、实习实践和素养提升中,让学习回归本质。”海南大学教务处处长王志刚介绍。

海南大学此次改革并非简单改变评分方式,而是系统性地重构与“双一流”高校人才培养相匹配的多元评价体系。对此,学校正在探索建立多重保障机制,比如,深化“过程性评价+增值评价”机制,开展考试改革、奖学金评定改革,在成绩构成中持续推进过程性评价结构和力度;优化“成绩评价+学术活动评价”融合机制,将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实习实践和学术成果等纳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打通“综合素质评价”的多维评价通道,让学生们各展其才、各放其彩,有创新创造的能力和动力。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移动版|电脑版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无障碍阅读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