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2025-07-05 08:11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慧 实习生 吴琦)从7月1日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省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相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2025年度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是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醒各缴存单位要及时完成本单位2025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职工基数超上年度基数上限的,从2025年7月1日起在2025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与汇缴,职工基数未超上年度基数上限的,不应再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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