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2024-09-27 09:16 来源: 中国政府网微信客户端 【字体:   打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哪些类型的营运货车可以参与补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执行。

● 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 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 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补贴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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