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六稳六保  > 落实“六保”任务
儋州出台“全民反诈”奖励办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2022-06-20 09:31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儋州出台“全民反诈”奖励办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群众举报最高可获奖1万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 曹马志 记者 林书喜)儋州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1万元。近日,《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

《暂行办法》指出,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量采用实名制,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应当注明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基本情况。”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智锋介绍,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报养老诈骗行为。

刘智锋表示,凡举报养老诈骗犯罪一起以上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法院以相关罪名审判定罪的,给予5000至1万元奖励。凡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给予1000至5000元奖励。

《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