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火灾4831起,其中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771起——
省消防提醒安全用火防范火灾
海南日报海口11月7日讯(记者 良子 通讯员 钟坚)11月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火灾4831起,死亡15人,直接财产损失4994.4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据分析,今年以来我省农村火灾占比大,集镇、农村发生火灾2731起、死亡11人、直接财产损失3141.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56.5%、73.3%和62.9%。从火灾原因看,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771起、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208.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6%、33.3%和4.2%。发生电气火灾1655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1848.9万元,分别占总数的34.3%、13.3%和37%。
为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今年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围绕电动自行车、燃气等开展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2386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8779处。
“年终岁末,各种商业促销活动较多,人流物流集中,火灾风险较高。”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提示,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省消防提醒:公众不要随意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其他火种。外出和临睡前检查关闭燃气炉具。不定期清理厨房尘垢油污,烟囱及排烟机通风管道等。家中、楼道内不可进行烧纸祭祀。安装电器设备和保护线路,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不能随意改动线路的走向和电线的材质。在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应严格按照额定电流操作,防止因电源电压过高而引起线路超负荷运行、损坏绝缘、接触不良,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