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废止《海南省省本级一般 预算预备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府办〔2021〕2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省本级一般预算预备费暂行管理办法》(琼府办〔2004〕23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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