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意见》对精准研判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并科学实施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的相对统一,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对本辖区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可以根据监管实际不断迭代调整,更加精准地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其次,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归集企业的各类信用风险信息,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最后,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分类、动态分类。由各省市场监管部门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信息化系统,自动计算辖区内每个企业的信用风险分值,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并动态更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