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会应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