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外国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创新创业和实习有哪些便利的停居留政策?

(1)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高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证明材料,申办有效期2至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被企业、单位聘雇的,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2)在中国高等院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经所属高校推荐可办理2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在海南创新创业,期间被海南省内单位聘雇的,可换发工作类居留许可。

(3)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后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的,可凭学历(学位)证明申办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被企业、单位聘雇的,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4)在境外高等院校学习的外国学生到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海南星级酒店、医院、国际学校等单位定期实习,可以凭相关单位邀请函件、外国高校在读证明申办口岸签证入境或在境内换发私人事务类签证进行实习。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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