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柔性引进人才的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经认定可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2)柔性引进的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可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3)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经认定,在购车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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