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强化了对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的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与细化,规定了严格的处罚,并与海关法、刑法做了衔接规定。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和惩戒,对有《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档案,予以公示;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由有关部门采取取消通关便利、取消减免税进口货物买卖资格等措施予以联合惩戒;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时,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