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何时实施?“禁塑”禁的是什么?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今年3月,我省首批纳入禁止范围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主要为: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和垃圾袋;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同时妥善衔接我省禁塑工作,今年8月,我省发布《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补充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补充实施方案》),并配套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补充名录》,将超薄农膜、一次性刀叉勺、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洗护用品等品类纳入限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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