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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议案建议全部审议、办理完毕

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9-01-27 07:32 责任编辑:王海萍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本报海口1月26日讯(记者李磊)记者1月26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2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339件。截至2018年11月,所有议案建议已审议、办理完毕。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20件议案分别交由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办事机构办理。各承办单位及时与提出议案的代表和代表团沟通,结合议案提出的内容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办理意见,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书面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和代表团。

2018年7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议案的相关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和代表团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共提出建议339件,比上次会议增加了26.02%。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经认真研究,分别交由省委有关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有关人民团体办理22件;交由省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312件;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3件;交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2件。

各承办单位重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广泛深入调查,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

339件建议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2件,占总件数15.34%,比2017年提高7.16个百分点;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3件,占总件数的74.63%;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23件,占总件数的6.78%;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11件,占总件数的3.25%。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重点建议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6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建立由主任会议成员带头督办,相关工委协助督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的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机制。主任会议成员通过召开协调会、组织办理工作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督促有关承办单位积极与代表沟通,征求协助督办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意见,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