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2022-10-25 09:23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字体:   打印

202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2〕4号)要求,我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省领导就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作出有关批示。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依据部门职能,对评价重点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协调各部门按照测评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经自查,我省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8个方面评价重点和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重点教育工作基本落实到位;《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国教督办函〔2022〕18号)指出的我省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我省自查的四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党组织关系全部理顺,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省委班子成员、分管教育工作副省长“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2021年赴联系高校上思政课、调研党建思政工作30余次。高校思政队伍配备选聘工作纳入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指标,通过“引进一批、培养一批和转任一批”的超常规举措,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生师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生师比已达国家标准;积极整合“马工程”相关学科资源,投入1500万元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建设;投入1000多万元,继续加强10个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项目及39个思政研学基地建设。

(二)教育优先发展得到落实。坚持教育优先规划,编制海南“十四五”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1+5”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302.76亿元,比2020年增长0.17%;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预算329.44亿元,比2021年实际支出增加26.68亿元。10.55亿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依托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通过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推动审计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

(三)“五育并举”成效彰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打造“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海南学生“特色印记”,构建完善“红色人文、绿色生态、蓝色海洋”中小学特色德育体系。出台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体教融合,以游泳和校园足球为抓手,大力开展体育教育,建成了320个覆盖乡镇学校的游泳池,推进4个“满天星”训练营、69所学校和56所幼儿园足球特色项目建设;推进中小学校美育教育,统筹整合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高校对中小学校美育帮扶工作,实施“椰苗美育行动计划”;构建全面育人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以“田园课程”为载体,多形式全面落实劳动教育,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视力筛查、更换可升降课桌椅、改造教室照明等多措并举,有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降幅2.34%,远超0.5%的国家要求。投入890万元建设民族市县校本课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制新课程实施方案,组织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开展省级督导和专项视导,切实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常态化落实“1530”、学生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完善课程、心理辅导室和教师队伍,加大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深入开展。

(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双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五项管理”已纳入海南省地方性法规,义务教育学段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实行作业公示制度、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比例和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比例全部达100%;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监管,学科类机构全部实行政府指导价。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参民”学校治理专项工作进展顺利,清理规范学校校名,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全面落实,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已降至3.71%。加强教材监管,制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对1673本外国语言类和其他专业类境外教材“回头看”。高位推动、部门协同,多措并举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5.74万名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90.81%,留琼率62.13%,受到教育部肯定。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招生政策,完成2021年和2022年招生任务。教育数字化战略有效转型,全省中小学(含教学点)均接入100M及以上宽带网络,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部建成1123间同步/专递课堂教室。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新突破,重点培育1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认定6家职业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和人才培养联盟7个。出台教育评价改革、语言文字工作和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语言文字和医教协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坚持师德为先,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师德行为敢于亮剑,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谢越婷、吴显周、陈珍和周小慧等4名教师入选“全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许丹丹家庭荣获“全国教育世家”。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17项减负措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两大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成果持续巩固。推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聘期管理,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培训校长、教师1.5万人次,全省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六)教育公平得到切实保障。投入8.06亿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投入0.7亿元,改善特殊教育保障条件;投入7.5亿元,加快推进“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分别投入5亿多元和1.4亿多元,改善中职学校和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引进各类优质学校83所,提供优质学位超过16万个,“一市(县)两校一园”工程圆满收官;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创建“新优质学校”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集团化办学工作。技工院校招生已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2021年招生计划全部完成。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年受资助学生约87.97万人次,发放资金约16.12亿元;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近5.59万人,金额约4.43亿元。

(七)校园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始终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保民生、促稳定的重要举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部门协同联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交通、校舍、食品、消防、心理健康、防溺水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通过联席会、会商会、部署推进会、约谈会等方式,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实战化大培训,提升安全事故、重大舆情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持续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聘任近2000名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和“两法一规”进校园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2021年,投入1924.3万元配备安保设备,全省中小学校专职保安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联网4个“100%”全面实现。

(八)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研制管理实施细则,建设管理平台,公布监督咨询电话,加强日常管理,不断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建立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机制,健全国际学生奖学金体系,夯实高校外事管理,检查国际学生线上教育质量,做好来华留学管理。不断完善海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利用“互联网+督查”和海南教育舆情专报等平台,加大教育乱收费查处力度,受理教育收费有关问题投诉52起,责令退款934.05万元,罚款32.56万元;全面整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累计退费2058.56万元,减免或退还资金7817.11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改革有待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配套政策还有待细化,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城乡、区域、校际之间还有较大的差距;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够深化,制度和政策不够完善,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渠道不够畅通;对标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人才需求,高等院校学科专业布局结构难于匹配产业发展需要,基础学科与理工农医较为薄弱,高层次人才培养还不足。

(二)“两个只增不减”责任落实有待强化。我省部分市县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不够牢固,统筹谋划教育财政年度预算不够科学,支出不够平衡,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仍有待完善。

(三)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引发的舆情事件时有发生;教师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教师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难于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渠道不够顺畅,年龄老化、知识固化和“工学矛盾”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市县教师结构不够合理,总量不足依然存在。

四、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加强派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工作制度建设,稳妥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主动应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统筹做好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教育投入。持续加大省级统筹,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督促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各级财政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进一步科学谋划,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和标准设计,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强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财政规划统筹衔接,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促使各学段均衡投入、均衡发展。

(三)切实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教育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各级政府改革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紧盯既定目标任务,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坚持“补短板、调结构、促公平、提质量、凸特色”,持续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校企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统筹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有机融合的新模式。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功能布局和学科专业布局,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协同发展,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目标,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四)持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多举措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建立职称层级竞聘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聘任“能上能下”;完善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能力,推进教师队伍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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