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4年 第5期 (2024-03-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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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划定澄迈县

仁兴镇番坡河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编

澄迈县桥头镇沙土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和撤销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3〕264号

澄迈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划分仁兴镇番坡河饮用水水源地等4个水源地保护区、修编澄迈县桥头镇沙土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撤销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澄府〔2023〕88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澄迈县仁兴镇番坡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澄迈县金安镇(筹)南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澄迈县桥头镇(镇墟)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澄迈县福山镇花场村(新)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编澄迈县桥头镇沙土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如下:

  (一)澄迈县仁兴镇番坡河饮用水水源地设置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99990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067201平方公里,陆域面积2.932702平方公里。具体划定范围如下(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50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0.019364平方公里,水域范围为番坡河干流取水口上游1005米,下游115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以及距取水口上游865米处汇入支流的全部河道水域,水域宽度为番坡河干流及汇入支流的河道宽。陆域面积为0.130936平方公里,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陆域沿岸纵深与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距离50米。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2.84960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0.047837平方公里,水域范围为番坡河干流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3米,下游侧从一级保护区的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2米,以及距取水口上游2200米范围内汇入支流的全部水域范围,水域宽度为番坡河干流及汇入支流的河道宽。陆域面积为2.801766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二级保护区水域西侧、西北侧、南侧及东侧以山脊线为界,其中东侧遇道路处以道路为界的陆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二)澄迈县金安镇(筹)南渡江饮用水水源地设置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5.54712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47402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073108平方公里。具体划定范围如下(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6077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0.430541平方公里,水域范围为南渡江干流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水域宽度为南渡江干流的河道宽。陆域面积为0.177229平方公里,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南渡江北岸陆域以村道为界,其余陆域沿岸纵深5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4.93935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1.043479平方公里,水域长度从南渡江干流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2000米,下游从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宽度为南渡江干流及汇入支流的河道宽。陆域面积为3.895879平方公里,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一致,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西北侧以山脊线为界,北侧以道路为界,西南侧以澄迈县瑞溪镇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为界,南侧以道路为界的陆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三)澄迈县桥头镇(镇墟)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设置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203平方公里。具体划定范围如下(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一级保护区(1号水井):以1号取水井为中心,东北侧延伸至水厂边界为界,其余周边为半径50米的圆形区域,面积0.0078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2号水井):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西侧至居民小区边界为界,其余周边为半径50米的陆域范围,面积0.0069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3号水井):以3号取水井为中心,东南侧至道路边界为界,其余周边为半径50米的陆域范围,面积0.0056平方公里。

  (四)澄迈县福山镇花场村(新)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设置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028平方公里。具体划定范围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圆形区域范围(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五)澄迈县桥头镇沙土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设置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021平方公里。具体划定范围为以取水井为中心,西侧至学校宿舍围墙为界,其余周边为半径30米的陆域范围(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六)撤销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鉴于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已停用废弃,原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已改由澄迈县墩雅水库饮用水水源供水,同意撤销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工作要求

  (一)你县应确定上述划定、修编保护区的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的立碑定界工作,标明保护区各级别范围和管理规定。

  (二)你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上述保护区内现有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畜禽养殖和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装置关停、搬迁和治理,并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跟踪监测工作。

  (三)你县在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开发建设的规划布局,防止相关开发建设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要结合实际适当调整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农村农业生产结构,加强环境风险源防控,切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四)请你县高度重视澄迈县墩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继续加快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实现区域联网供水,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供水保障率,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澄迈县中兴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后,你县要科学合理实施封井回填工作,确保该区域地下水不受污染。

  附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略,详情请登录http://www.hainan.gov.cn)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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