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2年 第4期 (2002-04-30出版)

【字体:   打印页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2年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2〕2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2年生态省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2002年生态省建设工作的意见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0二年四月三日)

  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生态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全省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大气和水体质量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了较大变化,发展一批生态产业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示范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生态省建设对塑造海南良好形象,增强环境吸引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产业发展较慢,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巫待加强。

  2002年,生态省建设要认真总结两年多来的经验,汲取教训,紧紧围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生态经济、繁荣生态文化的总体要求,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根治破坏生态环境的顽症。要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沿海防护林、红树林、珊瑚礁、乱捕滥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大幅度减少危害生态安全事件的发生,彻底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环保、林业、海洋、工商等部门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各市、县政府要坚决制止企业和当地群众砍毁天然林开垦种植用地、砍毁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挖建养殖池塘,禁止用珊瑚礁烧制石灰、制作工艺品,决不能为追求一时的局部利益,牺牲生态环境盲目上项目。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考核政绩不仅要看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还要看山区市、县对天然林的保护情况,看沿海市、县对沿海防护林、红树林、珊瑚礁的保护情况。要推行“危害生态安全重大事件领导责任追究制”,今后对发生破坏生态环境重大事件的,不仅要依法追究破坏者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所在地村委会、乡(镇)和市、县分管领导的连带管理责任。

  二、加大植树造林力度。要在继续抓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的基础上,扩大植树造林面积,使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2X()2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治拓公顷,新增天然林抚育管理面积记又i仅i公顷,完成植树造林面积33333公顷(海防林6667公顷,用材林9333公顷,经济林10000公顷,其他林7333公顷)。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部山区市、县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要在今年内基本实现退耕还林。

  层层分解植树造林任务,逐一落实到具体的作业单位和地块。各级林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植树造林台账档案,推行植树造林责任制,提高造林成活率和造林资金使用效益。对每次植树造林的面积、坐标、数量、树种、责任人等内容都要有详细记录,并在1:1万及更大比例尺林地区划图上标示清楚,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对伪造和虚报造林面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调整森林结构,提高森林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林业部门要开展森林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抓紧提出林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结构方案,抓紧启动“城市周边森林带”工程,完成各市、县城镇森林带规划和方案设计。

  三、开展生态恶化区域的恢复工作。抓紧对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治理,重点抓好澹州蚂蝗岭治理工程,同时开展文昌、澄迈、琼山等严重水土流失区域的整治,要完成治理面积413公顷,其中蚂蝗岭333公顷、文昌宝陵河27公顷、琼山鸭程溪昌头河27公顷、澄迈黄龙岭20公顷、临高南宝乡7公顷。除了国家和省里安排的治理资金,市、县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83{青政府苏公厅文件度,做到水土流失面积不再扩大,逐年减少。

  继续对荒漠化区域进行治理。省林业部门要重点抓好昌化江出海口区域治理工程,完成治理面积200公顷,有效控制西部地区荒漠化蔓延势头。沿海市、县林业部门要对本市、县内的荒漠化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防止荒漠化面积扩大的实施方案。

  开展采空矿区生态恢复重建工作。曾大规模开采钦矿、错矿、石英砂矿的文昌、万宁等沿海市、县,要对市、县内的采空区进行调查,提出生态恢复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采矿企业按要求抓紧恢复采空区生态。2002年文昌铺前错钦矿区要完成治理面积200公顷,万宁东澳钦错矿区要完成治理面积133公顷。

  抓好海口文森坡土地整理示范项目,改造闲置贫痔土地为公园建设用地。

  省和市、县两级林业、水利部门,要抓紧研究上述治理工程与土地综合利用有机结合的办法,按照“谁治理、谁使用、谁收益”的原则,引人市场机制,吸引企业参与治理投资。

  四、加大推广农村沼气利用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村建设。各市、县政府要把推广农村沼气利用和建设生态村作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转变落后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下大力气抓出成效。2002年全省推广猪圈一厕所一沼气“三联通”农村沼气池3万户。省发展计划厅、农业厅、卫生厅要落实省级补助资金,加强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实施进度。各市、县要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投资,努力降低建沼气池造价,加强质量监督,保质保量完成推广任务。

  各市、县都选择一批具备条件、有代表性的乡村,引导及组织村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村建设。要发动已经推广“三联通”沼气池的乡村,进一步解决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问题,做到生活垃圾定点堆埋,生活污水定点排放,创建环境卫生先进乡村。已成为环境卫生先进的乡村,要发动群众大力植树栽花种草,发展无公害经济作物,绿化美化环境,创建生态村。要帮助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重新规划,硬化道路,美化亮化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好的乡村,要组织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普及科学知识,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争创精神文明先进村庄。

  五、继续改善城市和城镇生态环境。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继续抓好海口美舍河治理工程、三亚东西河整治工程、三亚垃圾处理工程、琼海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

  加大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大气质量。海口市和三亚市要加强监督管理,禁止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上路行驶。海口市要加快推进公共交通车辆“燃气化”进程,提高燃气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的比例。省环保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汽车燃油清洁剂。对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环境的医疗垃圾、废旧电池、特种有害废弃物,要加快开展处理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建设方案论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开工。

  大力开展城市和城镇植树种草活动。各市、县的城市待开发闲置土地要抓紧种上树木、花草,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美化城市环境,逐步做到城市内“黄土不见天”。每个市、县的城镇绿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都要比上年有所增加,6个生态示范市、县的绿化力度要更大,目标更高,步伐更快。

  六、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尖峰岭旅游区要抓紧区内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软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五指山旅游区要抓好登山道和环境教育基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争取今年内建成使用。继续抓好博鳌旅游区规划和建设,完成七仙岭旅游区的供排水工程和上山游览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做好五指山旅游区、尖峰岭旅游区列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区的申报工作。

  以生态旅游为主题的旅游景区,要大力宣传环保知识,使用环保产品,策划、组织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爱护旅游区环境的活动,丰富生态旅游文化内涵,使游客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时,增加生态知识,增强环保意识。旅游主管部门要对各景区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实施。

  按照“把海南作为一个大公园来规划建设”的要求,高标准绿化美化高速公路,形成独具特色的热带景观环岛观光带。

  七、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抓好琼海、澹州的国家级无公害瓜果菜基地建设,在全省19个市、县新增无公害瓜果菜基地面积53333公顷。新增绿色食品基地3个,建立五指山有机食品基地1个。

  大力发展竹藤、花卉、芦荟、南药、热带香料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生态特色农业。2002年要继续扩大竹藤种植面积,在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等山区市、县和定安县发展10个竹藤基地,种植棕桐藤面积8印公顷,种植竹子面积667公顷,在南渡江定安段两岸种植竹林。省计划、林业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市、县负责抓好项目实施。

  抓好五指山、琼中等5个市、县生态扶贫示范项目,发展以造林为主,种植经济作物为辅,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双赢”效益的复合农林业。省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资金,热带农业大学和热带农业科学院负责项目实施,当地政府负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继续抓好列入国家计划的白沙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二期工程。抓好4个花卉基地建设,种植花卉333公顷。其中,三亚兰花基地67公顷,琼山美兰花卉基地100公顷,琼海上涌花卉基地66公顷,乐东花卉基地l加公顷。加快海口花卉拍卖市场和美兰机场花卉市场建设。做好与北京大学的联络和跟踪服务工作,争取提取玫瑰等食用香料项目落户我省,带动玫瑰等天然香料植物种植业的发展。

  进一步控制农业污染。各级农业、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消除市场上销售高毒、剧毒农药的现象。省政府办公厅文件139省农业部门要重点抓一批应用平衡施肥、精准用药、先进质保技术、高抗良种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市、县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使用无毒无害农药、有机肥料和先进生产技术,大幅度提高安全农药和生物肥料的使用量。

  沿海市、县要大力推广循环使用养殖水体的环保型养鱼、养虾技术,逐步消除粗放、污染严重的养殖方式。凡是在未沙化土地上排放养殖海水或渗漏海水的养殖池塘,必须监督养殖户停产改造,防止加重海岸土地盐碱化、荒漠化。

  八、积极发展环保工业。要抓好现有环保产品生产项目,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扩大可降解塑料、无氟制冷剂、节能空心砖、新型墙体材料等环保产品的生产规模。做好微生物处理污水技术成套装置组装和微生物生产项目的跟踪服务,争取该项目在我省落户。

  积极引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废弃物,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和环保部门要在各主要工业行业,分别抓1一2家清洁生产先进示范企业,树立样板。

  要继续抓好酒精废液综合利用马村示范项目,扩大项目辐射范围,帮助省内更多的糖蜜酒精生产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减少酒精生产对环境的污染。

  加强对主要污染工业企业的跟踪监督,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省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经常组织执法检查,严禁已被勒令停止生产的工业企业重新开机生产,禁止企业为节省费用而不使用已建成的污水、烟尘处理装置。

  九、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要坚持反复宣传保护天然林、海防林、红树林、珊瑚礁、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树立生态省建设的良好形象。

  加大环境教育力度。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都要采取渗透式教学、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几次生态环境教育活动。省和市、县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各期干部培训班,要加人环境教育的内容。省和各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分别抓1一2所生态教育先进示范学校。

  积极组织群众性环保活动。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多样性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中国土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环境纪念节日,环保、林业、水利、国土、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分别组织相关的活动。教育部门要继续办好生态省主题夏令营,组织一次中小学生作文评选活动。要继续开展倡议社会拒绝食野生动物的活动,不提倡使用一次性木筷子。

  今年内要完成《生态省知识读本》、《海南一生态省》画册的编印,介绍生态省知识、保护野生动物和珊瑚礁的专题宣传资料和图片,在机场、码头、车站、酒店、商场、公共交通车辆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环保宣传品发放点。与生态省建设有关的各协会、研究会,要分别组织1一2次发展生态文化、生态产业方面的研讨会、论坛。抓紧筹建生态省建设促进会或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息专业人员到中小学义务授课、宣讲,开展专题调查。

  十、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的落实机制。各市、县和各部门要抓紧推行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对本市、县和本部门的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要逐条制订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实施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抓好落实,并组织检查验收。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工作督办制。各市、县和各部门要抓紧向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年度任务实施方案,年中和年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并组织抽查。各市、县和乡(镇)、村级领导班子都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宣传部门要及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曝光。

  附件:海南生态省建设2002年任务目标

  工作项目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和目标

  1.查处毁林案件

  省林业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查处中部市、县毁坏天然林,沿海市、县毁坏海防林、红树林的违法活动,做到发现一宗,及时查处一宗。

  2.查处破坏珊瑚礁案件

  省海洋与渔业厅

  查处沿海地区采珊瑚礁烧石灰和用珊瑚礁制作工艺品的行为,出现一宗,查处一宗。

  3.打击非法经营野生保护动物行为

  省工商局、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厅

  打击非法经营、销售、加工野生动植物行为。出现一宗,查处一宗。

  4.推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省组织人事部门

  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完成考核方案制定工作。

  5.推行生态安全重大事件领导责任追究制

  省法制局、省生态办

  制定《危害生态安全重大事件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6.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省林业局

  新增封山育林面积茄肠公顷。新增天然林抚育管理面积6仅拓公顷。

  7.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各山区市、县政府

  中部山区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要在年内基本实现退耕还林。

  8.加大植树造林

  省林业局

  造林面积33333公顷,其中:海防林面积6667公顷,用材林面积9333公顷,经济林面积10000公顷,其它林面积7333公顷。

  9.建设城市森林带

  省林业局

  完成各市、县城镇森林带规划和方案设计。

  ro.退塘还林

  省林业局、各沿海市、县政府

  海防林内退塘还林面积267公顷。破坏红树林挖塘搞养殖的,要全部退塘还林。

  11.调整自然保护区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有关市、县政府

  完成东方、乐东的自然保护一区撤并。完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划区定界。

  12.自然保护区升级和设立新的保护区

  省林业局

  申报五指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完成南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报批。

  13.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

  省海洋与渔业厅

  建设大洲岛金丝燕生活习性研究站和自动观测系统。完成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

  14.编制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完成建设规划纲要及其申报工作。

  15.治理水土流失

  省水利局、儋州市政府、文昌市政府、琼山市政府、

  澄迈县政府、临高县政府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3公顷,其中澹州蚂蝗岭333公顷,文昌宝陵河27公顷,琼山市鸭程溪昌头河27公顷,澄迈县大塘河黄龙岭20公顷,临高县文澜江南宝乡7公顷。

  16.治理荒漠化

  省林业局

  在昌江、东方一带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00公顷。

  17.恢复采空矿区生态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文昌市政府、万宁市政府

  文昌铺前错钦矿区治理面积200公顷、万宁东澳钦错矿区治理面积133公顷,及时恢复或重建采空矿区生态环境。

  18.土地生态化整理示范项目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口市政府

  完成文森坡土地生态化整理示范项目设计、土地整理建设面积67公顷防护林。

  19.推广农村沼气

  省发展计划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各市县政府

  推广沼气3万户。其中:省计划厅负责16800户,农业厅负责中部市、县10000户,卫生厅负责3200户。

  20.建设生态村

  各市县政府

  每个市、县新抓5一10个生态村建设。

  21.美舍河治理工程

  海口市政府

  完成美舍河海口段治理二期工程。

  琼山市政府

  完成美舍河琼山段治理主体工程。

  22.三亚市垃圾处理厂

  三亚市政府

  三亚市垃圾处理厂建成投产。

  23.琼海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琼海市政府

  建成琼海市垃圾处理厂。完成琼海市污水处理厂选址等前期工作。

  24.治理汽车尾气污染

  海口市政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技术监督局

  (l)对海口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进行燃气化改造。制定《海口市机动车废气排放管理办法》。(2)推广燃油清洁剂。

  25.处理医疗垃圾项目前期工作

  省卫生厅

  海府地区和三亚地区各建设1个城市医疗垃圾处理站,完成预可研报告。

  26.废电池处理站前期工作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1个废电池等有毒污染物处理站。

  27.消除白色污染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工商局

  提高海口、三亚等重点城市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的比重,其他市县积极推广。

  28.尖峰岭和五指山生态旅游区建设

  省林业局、省旅游局

  尖峰岭旅游区配套设施建设。建成五指山旅游区步行道和环境教育基地。完成五指山、尖峰岭两个旅游区列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区的申报工作。

  29.规划环岛高速公路带状公园

  省发展计划厅、省林业局

  基本完成环岛高速公路带状公园建设规划编制。

  30.建设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基地

  省农业厅

  新建无公害瓜果菜基地面积53333公顷。新增绿色产品基地3个,有机食品基地1个。

  31.发展竹藤种植

  省林业局

  新发展竹藤基地10个,种植竹面积肠7公顷,藤面积8加公顷。

  32.白沙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省发展计划厅、白沙县政府完成二期工程。

  33.实施生态扶贫示范项目

  省发展计划厅、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在林下发展棕桐藤、南药、观叶花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如石解、蘑菇等

  34.发展花卉产业

  省林业局

  建设4个花卉生产基地,其中:琼海上涌花卉基地面积67公顷,琼山美兰花卉基地面积100公顷,三亚兰花基地面积67公顷,乐东花卉基地面积100公顷。

  35.治理海水养殖污染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督促所有严重污染海水和导致土地盐碱化的海水养殖塘改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使养殖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人大海。

  36.推广清洁生产

  省经贸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在各主要污染行业选择1一2家企业作为示范企业。

  37.抓好马村生态园项目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组织完成马村一期工程建设,利用经处理达标的有机废水改造土壤,发展有机农业。

  38.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偷排污染物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100%达标排放。杜绝污染治理设施关停现象。

  39.加强生态省宣传

  海南电视台

  海南电视台开展“生态调查日记”活动,每周一次,对我省生态环境状况进行系列跟踪报导。

        40.在各类学校开展生态教育

  省教育厅

  大专院校设立生态学选修课程。中小学校开展渗透教育和讲座。

  41.开展生态保护夏令营活动

  省团委、省教育厅

  组织一次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

  42.开展环保有关纪念日活动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局、省林业局、省团委、省妇联

  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中国土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纪念日举办一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43.开展学生生态保护征文活动

  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教育中心

  举办一次全省中小学生生态保护作文评选活动。

  44.评选省鸟、省花

  省林业局

  评出省鸟和省花。

  45.编印生态省宣传材料

  省生态办

  完成《生态省知识读本》、《海南—生态省》画册编印。

  46.举办生态产业、生态文化论坛

  省生态文化研究会、省生态学会

  各举办一次生态产业和生态文化论坛。

  47.筹建生态省促进会(或志愿者协会)

  省生态办

  完成筹建工作。

  48.推行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

  省生态办、各市、县政府

  将年度计划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49.制定生态产业认定标准和鼓励政策

  省生态办

  组织起草海南省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项目认定标准,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联席会议讨论。

  50.拟定生态产业项目

  省发展计划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提出并发布生态型工业、农业、旅游业项目名录。

  51.制定示范点指标体系

  省生态办

  制定生态示范市、县、乡(镇)、景点、工厂、农场、学校指标体系。

  52.筹建生态省建设促进基金

  省生态办

  争取建立起生态省建设促进基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