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2年 第3期 (2002-03-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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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琼府办〔2002〕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2号)公布以来,行政执法责任制已在全省逐步推开。但仍有些市、县和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尚未很好落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决定和省政府令第132号的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府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具有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把这项工作纳人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具体承办。要建立严格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制,明确目标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的作用,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已经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切实把工作抓好;尚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和完善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确定考核目标是前提,层层分解执法责任是手段。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订和完善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并于2加2年5月前报省法制办公室备案。方案内容包括:一是实施的时间表;二是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执法目标及执法依据;三是明确行政首长的执法责任,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权限、工作目标及对执法人员勤政廉政的具体要求;四是各部门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办法;五是执法人员的责任及队伍建设措施;六是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制度;调查取证、案件审批、执法文书、档案管理、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执法统计制度;国家机关收费及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法制宣传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建立的其他制度);七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八是考核奖惩办法。

  三、抓好试点,以点带面

  为取得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抓好试点,用开拓意识、创新精神探索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运行的经验。各市、县和省政府直属行政执法部门至少要抓好一个试点,并要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的工作经验,指导和推进面上的工作。省政府将在年内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推广典型经验,促使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组织评议考核,兑现奖惩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抓好考核检查是关键,严格实行奖优罚劣是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和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方案。考评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采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应当对其内设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考核和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奖惩和主要领导的政绩挂钩。对责任制目标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力、没有完成责任制目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年底要将本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00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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