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琼府办〔200)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江泽林副省长分管农业、海洋、渔业、民政、民族宗教、农垦、林业、水利、气象、农业综合开发、乡镇企业、扶贫工作;联系供销合作社、驻军工作。省政府其他领导原来的工作分工不变。
二00二年二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