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2年 第10期 (2002-10-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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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局

关于海南省2002年度农田水利

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2〕6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水利局制订的《海南省200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生态省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转发的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以修复今年水毁工程和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二年十月十五日

海南省200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实施方案

(省水利局  二〇〇二年十月九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以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为中心,以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加固病险水库、修建农村饮水困难工程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集资投劳,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维修现有水利工程,保证全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高全省水利设施综合利用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今冬明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目标:增加、恢复灌溉面积1.76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7,87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1.86万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3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解决19.5万人饮水困难;增加蓄水能力2300万立方米。为实现以上目标,今冬明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土方2850万立方米,石方66.69万立方米,硅25.55万立方米,投入劳动工日2619万个;预计工程投资371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投资19980万元,市、县及乡、镇投资12611万元,社会团体及群众自筹4509万元。

  今冬明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工作内容:(一)全面修复水毁水利工程;(二)每个市、县完成2宗以上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三)完成计划内提水灌溉工程任务;(四)完成计划内农村饮水和抗旱打井任务;(五)以渠道配套防渗为重点,进行农田水利综合整治,每个市、县至少高标准整治一个新的田洋和配套防渗一条干支渠道;(六)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加大水政监督执法力度,认真抓好水费收缴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农建”)是我省冬春农村重要工作,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生态省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建”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省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将“农建”列人今冬明春工作重点,继续推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坚持把“农建”成绩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共同抓,确保今冬明春“农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制订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十五”水利发展计划和近期水利发展思路,结合今冬明春农业生产情况,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订好“农建”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农建”方案中要体现和安排水毁工程、库区除险加固、农村饮水、抗旱打井、农田整治、渠道硬化、提水灌溉等建设内容,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效益显著、见效快及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

  各市、县要早动员、早部署,尽快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质量标准等措施,做好发动组织群众工作,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在有效时间内打“歼灭战”,确保完成“农建”工作任务,做到冬修冬种两不误。

  (三)正确处理好“农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山区是我省的水源涵养地、水土流失敏感区,在半山腰修建输水工程,在方案上要优先考虑采用管道输水,避免大量开挖山体。不具备建管道条件的,要妥善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继续加大对澹州蚂蝗岭、文昌大坡等小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四) 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水利投入。我省水利工程大多为五六十年代所修建,工程老化,损坏程度严重,加上近年来水毁的破坏,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农建”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人。因此,必须采取国家扶持一点、地方财政配套一点、社会赞助一点、受益农户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农建”资金。各市、县要确保各项水利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同时把“农建”资金列人本地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把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娠、扶贫等方面的水利建设资金进行捆绑,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农建”是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农民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投入的主体。政府组织农民开展“农建”工作,从根本上说,是为农民群众谋利益,农民是衷心拥护的。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深人农村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工投劳,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改变工作方式,通过优惠政策、灵活机制、资金扶持、技术服务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引导农民自愿兴修水利。正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市、县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和发动群众时,要注意严格执行政策,讲究工作方法,珍惜民力,保护农民的积极性;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真正让农民受益。

  (六)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各市、县要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法人,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搞好规划勘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上程监理制等制度。严格工程项目验收制度,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人工程建设第一线,培训技术力量,加强施工指导,推广先进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避免返工。乡、镇人民政府要重点抓好劳动力的组织,安排好工地,提高劳动工效,做到建设一处,受益一处,使农民群众劳有所得。

  (七)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各市、县要按照水利部新的治水思路的要求,努力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促使水利管理尽早走上良性循环道路,确保水利可持续发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要实行管理、经营、服务、收费一体化,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和组成由用水户协会参与建设管理的新机制。小型水利设施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晰所有权。对于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实行“自建、自管、自用”。对于跨村跨乡的小型水利工程,可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管理形式,管好管活小型水利工程。饮水工程要按照能够维持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确定水价,加大水费征收力度,逐步形成以水养水,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

  (八)搞好宣传和检查评比工作。各市、县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与舆论工具,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和张贴标语、出墙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农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和广大群众投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参与水利建设与保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及时总结“农建”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进行交流与学习,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要继续搞好检查评比活动。实践证明,开展“农建”检查评比活动,对促进全省水利建设有积极的意义。今年的“农建”将继续组织检查评比。评比的名额拟定:一等奖二名,以奖代拨奖金各50万元;二等奖三名,以奖代拨奖金各30万元;三等奖四名,以奖代拨奖金各10万元。具体检查评比办法由省水利局另文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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