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3年 第19期 (2003-10-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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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琼府〔2003〕5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3年5月至9月逐月开展的“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中,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方针,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提供行政优质服务,确保我省实现了无疫区的目标,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了鼓励先进,推动行政优质服务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省政府决定对在“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海关、海口市人民政府、琼海市人民政府、万宁市人民政府、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屯昌县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政府号召各市、县和各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深入开展行政优质服务活动,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三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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