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3年 第18期 (2003-09-3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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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海南省质量奖企业的通报

  琼府〔2003〕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决定》(琼府〔2002〕 57号),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报名参与海南质量奖的企业进行评审,确定了5家企业为获奖单位省政府决定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富岛股份有限公司、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授予“海南省质量奖”,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以此激励我省质量振兴事业的发展。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创新,以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为促进我省让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以质量取胜,重视技术进步,锐意创新的精神和积极参与竟争,振兴我省质量事业的事迹,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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