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1年 第5期 (2001-05-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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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厅、

  省农业厅关于推广农村沼气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发〔2001〕3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推广农村沼气,既是解决我省农村能源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生态省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搞好我省农村沼气推广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计划厅、省农业厅《关于推广农村沼气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推广农村沼气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计划厅 省农业厅

  (二00一年四月三十日)

  发展农村沼气,利用人、畜粪便等废弃生物有机质制取沼气,能合理利用生物质资源,开发现代化的气体燃料,实现能源再生;开发高效优质有机肥料,发展生态农业;可除弊兴利,治理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实现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农村广泛推广户用沼气,对促进我省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实施生态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省推广农村沼气已有十多年。截至去年止,全省共推广农村沼气池16500户,有65个沼气化村庄。其中推广最好的是儋州市,已推广9361户,占全省总数的56.73%;其次是琼山市,已推广2113户,占全省总数的12.8%;其他市、县的推广户数都很少。

  我省推广农村沼气具有很好的自然条件,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基本具备了投资建设沼气池的经济实力。为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广力度,加快我省农村沼气建设的步伐。

  一、推广农村沼气的原则、目标

  (一)推广原则

  1.推广农村沼气要以群众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扶持为辅。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的组织和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转变“等、靠、要”的观念,自力更生,投工投劳,建设和使用好沼气池。

  2.推广农村沼气要与农业结构调整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带动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发展养猪业和有机农业,增收致富。支农资金、扶贫资金、农业小额信贷等资金,要优先安排一部分支持沼气户发展养猪业和生态农业。

  3.推广农村沼气要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结合起来,优先在已经完成民房改造的村庄推广。改厕资金、农村卫生项目资金和世行贷款要与沼气推广等资金配合使用,使改水改厕和沼气建设同步进行。

  4.推广农村沼气要与改变农村面貌结合起来。要选择条件好的沼气化村庄,通过重新规划,对道路、排水沟进行硬化,推行垃圾定点堆埋资源化利用和牲畜圈养,创建整齐清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5.推广农村沼气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推广沼气的重点优先放在中部山区,对当地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有一定经济条件、工作容易开展的地区先行安排建设计划。全省19个市、县和农垦、林业、华侨农场系统都有推广任务,每年要抓几个乡镇、农场、林场和华侨农场,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推广的村庄沼气入户率要达到60%以上。

  (二)推广目标

  “十五”期间,计划新建“三结合(沼气池、厕所、猪舍)”沼气池25万户,建设沼气化村庄1万个左右,要求推广的村庄入户率达到60%以上,其中“六化”村庄(人畜粪便沼气化、村庄道路和排水沟硬化、庭院和村庄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定点堆埋资源化)达30%。在推广沼气的村庄,农村基本不再用林木作燃料;沼气废渣废液广泛应用于生态农业,相关产业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农村基本扭转“脏、乱、差”现象,涌现出一大批环境优美的新型村庄。全省橡胶厂、糖厂等企业基本应用沼气厌气等技术技术综合利用废渣、废液;中小学校及城镇公共场所基本应用沼气技术处理人畜粪便。

  考虑到我省原来沼气发展不平衡,准备工作和群众普遍接受要有一个过程,因此,2001年继续加大示范推广力度,计划新建沼气示范池3万户。以后全面推广,规模逐年增加,计划2002年4万户,2003年5万户,2004年6万户,2005年7万户。“十五”期间末达到26.6万户。

  二、2001年推广方案

  1.推广任务

  当年,全省要新建沼气池3万户,其中:省农业厅负责通什、保亭、琼中、白沙、屯昌、安定等中部6市、县1万户沼气的推广任务;省发展计划厅负责,省卫生厅协助,共同完成农垦系统、林场、华侨农场及其他市、县2万户沼气的推广任务(具体计划见附件)。

  2.示范点选择

  每个市、县选择2-4个乡镇,农垦和林业系统各选择1-3个农场、林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选择1个华侨农场,进行集中示范、集中推广,要求推广的村庄沼气入户率达60%以上。全省每个市、县选择两所中小学做为推广应用沼气示范学校。

  具体示范推广的乡镇、国有农场、林场和华侨农场及其推广户数,由各市、县政府、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分别报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计划。

  另外,有橡胶厂和糖厂的市、县,各确定1个糖厂或橡胶厂为沼气示范项目,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罗牛山农场自选1个沼气示范项目,报省发展计划厅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

  3.补助标准

  中部6个市、县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每个沼气池由省里补助500元,其中特困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补助改厕和建设猪圈奖金200元;其它市、县每个沼气池由省里补助250元左右(含改厕资金);国有农场、林场和华侨农场每个沼气池由省里补助150元左右。省里的补助主要用于购买建筑材料和灶具、灯具等设备,不得挪用,要保证资金到户。

  4.池型选择

  我省农村目前主要是推广水压式沼气池。按池的形式分主要有圆筒型和椭球型两种,按施工用料分主要有砖混结构、钢模混凝土现浇和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组装三种。目前,砖混结构圆筒型沼气池约占70%左右,砖混椭球型沼气池占28%,近年来引进了钢模混凝土现浇和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组装沼气池。

  鉴于我省推广沼气池规模大,选择池型要充分考虑以下要求:(1)技术成熟、可靠,使用寿命长;(2)施工简单,适宜于大规模建设;(3)大规模生产可以降低造价;(4)使用和维护方便。为此,我省农村沼气池型要从砖混椭球型向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组装池型发展。

  三、主要措施

  推进我省农村沼气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这项工程顺利实施,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加强对沼气推广工作的领导。每年都要编制沼气池建设年度计划,报经省政府审定后由各部门组织落实。省发展计划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等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分管处室和人员;各市、县也要明确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乡镇、国有农场、林场、华侨农场要成立沼气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和协调全乡镇(场)的沼气推广建设工作。省有关厅局及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沼气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年初和年终要向省政府汇报沼气建设情况,并以此作为考核市、县领导班绩的一项内容,以确保全省沼气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

  (二)落实沼气推广资金。推广沼气所需资金主要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2001年省安排的补助资金共980万元,其中:1.省农业厅从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500万元;2.省发展计划厅从省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中安排200万元;3.省发展计划厅从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150万元;4.省卫生厅从改水改厕资金中安排130万元。

  (三)加强技术培训。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培训沼气推广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各市、县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推广队伍,尤其是要培养农民技术员,在每个推广村庄至少要有两名农民技工,负责本村沼气池的施工、管理和维修。沼气技工是国家规定的持证上岗特种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以保证沼气池建设质量,做到建一个成一个,真正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沼气技工培训工作由省农村环保能源站负责并组织实施。

  (四)抓好后续服务工作。各市、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务必抓好沼气池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每建一池都要造册登记,跟踪服务,并保证零配件的正常供应。

  (五)采用新技术和新体制,降低建设成本。要积极采用符合海南实际的先进建池技术,特别是工厂化批量生产的钢筋混凝土预制件建池技术,并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建筑材料和零部件,以降低建池成本。

  (六)抓好沼气的综合利用。各市、县要加强宣传,组织沼气技术人员走村串户,帮助农民做好沼气的综合利用工作,让群众尽可能了解使用沼气的好处,从中得到实惠,使沼气得到广泛推广和有效利用。

  附件:2001年海南省农村沼气建设分市、县分部门计划表

附件:

2001年海南省农村沼气建设分市、县分部门计划表

市、县

建池计划(户)

负责部门及资金渠道

补助投资

总户数

保亭

1750

负责单位:省农业厅

资金渠道:省财支农资

资金500万元

500万元

中部6市县

合计10000户

琼中

1200

定安

2500

屯昌

2000

白沙

1800

通什

750

海口

900

负责单位:省发展计划厅

协助单位:省卫生厅

资金渠道:以工代赈资金150万元、省财基本建设资金200万元、改水改厕资金130万元

480万元

合    计

20000户

三亚

1000

琼山

2000

儋州

5000

琼海

1700

文昌

1000

万宁

1000

澄迈

1500

东方

1000

陵水

500

乐东

800

昌江

500

临高

500

农垦国有农场

2000

 国营林场  

300

 华侨农场  

300

合计

30000

 

980万元

30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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