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1995年 第2期 (1995-02-28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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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四届海南国际椰子节的通知

琼府〔1995〕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省已成功地举办了三届椰子节。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的发展,扩大我省在国内外的影响,省政府决定于1995年4月1日至8日举办第四届海南国际椰子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椰子节要继续围绕着“让世界了解海南,让海南走向世界”的主题,遵循“把节庆办成集文化娱乐、旅游观光、少数民族节日、经济贸易为一体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宗旨,按照“官管民办,小型分散”的原则,体现“民间、社会、企业、群众共办”的精神,充分体现“三月三”少数民族节庆的情调和黎、苗同胞共庆节日的欢乐气氛。

  二、第四届椰子节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今年要突出办好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文艺演出,举办各类体育比赛,邀请一些大型、著名的文艺团体来演出,并大力提倡举办群众性的自娱自乐活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性。

  (二)举办各种商品展销会,开设购物街、旅游纪念品展销、小食街和贸易市场等,开展商贸活动。

  (三)组织旅游团来海南观光旅游,参加椰子节活动,联系一批国际旅行杜企业来琼洽谈促销业务。

  (四)组织游园活动,开放所有公园和大型娱乐场所,组织游艺活动,让市民群众参观游览,增加节日气氛。

  三、第四届椰子节继续由海口、三亚、通什三市承办,三市分别成立椰子节组织委员会,具体活动内容由三市组委会在4月1日至8日内自行安排。经费由各市自行筹措。

  四、为了指导和协调全省的椰子节活动,省政府将成立第四届椰子节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除海口、三亚、通什三市组委会外,还成立企业界组委会(省总商会负责)、文化界组委会(省文体厅负责)、旅游界组委会(省旅游局负责)。六个组委会各自安排活动内容,报省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组委会要按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确保安全的要求,尽快制定出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报省协调领导小组(暂由省政府办公厅四处代收)。


海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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