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3年 第8期 (2003-04-3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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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我省旅游行业“非典”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旅发〔2003〕55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局,各国际旅行社: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调整4月下旬到5月底国内旅游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防止“非典”通过旅游活动扩散的紧急通知》(旅游电〔2003〕1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省旅游行业的“非典”防治工作,全力以赴防止“非典”疫情通过旅游活动传人我省,确保“非典”病例不在我省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旅游局和各国际旅行社要把防止“非典”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非典”防治工作的认识,成立“非典”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防范措施,绝不能因为我省尚未有“非典”病例而松懈。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防止输入型“非典”病例的发生。

  各市县旅游局和各国际旅行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到人。各市县旅游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各国际旅行社的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组织落实和措施落实。凡是因为领导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非典”传播、扩散和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的,要严厉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旅行社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有关防治“非典”的各项决策,不准组织团队去外省旅游活动,不准接待外省市旅游团队来琼旅游,不准将已进岛的外省市散客组成团队在岛内旅游;要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对办公场地和自用的交通工具进行定时消毒;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管理,不得安排导游带团服务。对于违规继续从事组织接待团队业务或委派导游带团服务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机构,以及擅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一经查实,省旅游局将吊销其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

  三、旅游饭店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典”预防和监测工作。不得安排旅行社组织的外省旅行团队住宿。继续加强客房、餐厅、厨房、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搞好清洁卫生。这些地方必须每天消毒,贴上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并做到通风良好;要保管好住店客人的具体资料,每天为住店客人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海南省旅游饭店旅客健康申报和体温测量表》(附后),并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绝不漏掉任何一个可疑的病人;对可疑病人应及时实行有效隔离,封闭其人住客房,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对于“非典”防治措施落实不力,违规接待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将予以严肃处理,责令停业整顿或降星、取消星级的处分。

  四、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购物商店要加强对所有接待游客的场所和游客使用的设备、设施以及自用交通工具(含缆车、游艇、电瓶车等)的卫生管理,每天进行消毒,不留死角,做好记录;游客活动的室内厕所做到空气流通;要建立健全急救制度,备足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不准开展游客聚集的娱乐活动,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安全隐患;对发现有可疑病人,应劝阻其进入景区和商店,并立即通知当地有关预防机构。景区(点)和旅游购物商店违反预防“非典”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取消景区(点)的质量等级。

  五、各市县旅游局和各国际旅行社要强化“非典”疫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值班,明确责任和任务,对外公布负责值班工作的领导及人员名单、电话、传真,并保证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与当地预防“非典”的卫生部门和省旅游局通讯联系畅通。如果发现有可疑病人,立即按要求送有关医院诊治,并应在核定情况后1小时内报省旅游局办公室,白天:66743341,66779731,传真:66775372;夜间报省旅游质监所,电话:65358451。对缓报、瞒报、漏报、乱报的行为,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各市县旅游局和各国际旅行社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引导等手段,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预防“非典”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其自我防治意识和防治业务能力,懂得“两熟知”、“两能够”。“两熟知”即:熟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非肺炎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我省确定的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即:能够对非典型肺炎表现症状做出大致判断并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

  七、各市县旅游局和各国际旅行社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群众和游客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卓有成效地抓好“非典”预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旅游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各旅游企业,狠抓各项“非典”防治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落实“非典”防范措施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改进,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省旅游局。

  以前所发的通知和所提的工作要求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海南省旅游饭店旅客健康申报和体温测量表》(本刊略)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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