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02年度护林保胶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2003〕1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2年,我省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全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护林保胶工作,严厉打击偷胶毁林、侵占胶林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橡胶产品管理,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橡胶生产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2年度护林保胶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彰:
一等奖:儋州市
二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屯昌县
三等奖:白沙黎族自治县、东方市、琼山市(原)、澄迈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护林保胶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其他市、县要以先进市、县为榜样,寻找差距,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维护橡胶生产秩序,促进我省橡胶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