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2年 第7期 (2002-07-3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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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王厚宏常务副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02年7月22日)

  这次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暨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啸风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经济工作进行了分析,并做出了重要部署。这次会议对于认真贯彻省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专题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理解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海南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10月30日,省委三届九次全会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作出了加强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部署。随后,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改善发展软环境、加快海南发展的三个“十条”,进一步推动软环境建设。白克明书记在省第四届党代会报告中,把优化环境作为今后五年的四大工作重点之一,明确要求:“要坚决把不应由政府管的事彻底放下去,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使政府行使职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省第四届党代会的重大部署,实现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半年来,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已经公布、取消了三批共236项行政审批事项,发展计划厅、经贸厅、人劳厅、公安厅等部门都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基本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一些部门和单位把省政府公布的十项措施细化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细则,办事效率有所提高。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政府职能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方式陈旧,直接管理偏多,行政审批事项居高不下,承担了过多的社会事务,政府职能交叉重叠;有些部门办事程序复杂、手续繁多,工作效率不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偏低,干预意识强,服务意识弱,信息化程度偏低;公务员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缺乏既熟悉省情,同时又领悟市场经济精髓、掌握WTO基本规则的复合型公务员。

  为什么有些该放的职能放不下去,该管的事情又没人去管?为什么群众长期以来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不能根除?阻碍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利益驱动和体制改革不到位等重要原因外,主要还是由于思想认识不足。有的同志认为,转变政府职能和软环境建设只是一项阶段性任务,存在着“一阵风”、“走形式”的倾向;有的同志对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估计不足,存着着盲目乐观的思想;有的同志还认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口号喊了多年,但变化不大,对软环境建设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首先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我们应当看到,加入WTO对转变政府职能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海南作为经济特区,建省初期就按照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要求,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些探索及其成果同WTO的基本规则是一致的,也为我们能够尽快适应W'I'O规则要求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无论是我们所熟悉的行政管理观念、制度、体制,还是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许多方面还没有与国际接轨。如何应对这种挑战,关系着海南改革开放大业,关系着海南经济发展大局,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与WTO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们应当看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是我省吸纳社会资源、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海南目前仍属于投资拉动型经济,经济增长依赖大量的投入。如何提高对资金、技术、人才等社会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是加快海南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省初期几年,我们主要靠的是中央给的特区优惠政策,但随着宏观形势的发展变化,政策优势逐步减弱,软环境综合优势的竞争已经取代单一的优惠政策竞争,成为地区间吸纳和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上海、广东、福建等兄弟省市纷纷出台政策措施,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对社会资源的竞争局面日趋激烈。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投资者对海南的信心,促进社会资源流人海南,加快海南经济发展。

  我们还应当看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政府的工作内容、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我们从严治政,转变机关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政府职能转变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性,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克服利益驱动阻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一)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从观念上转变,树立新的政府行政理念。

  有的同志也许认为,观念问题是虚的,不必多讲。我之所以强调“职能转变必须观念先行”,是因为政府职能转变要靠各级政府领导和全体公务员的共同努力。而政府职能的转变、机构的精简和调整,往往会使一些干部失去权力,失去职务,甚至失去原有的工作岗位。有些部门的负责同志担心本部门的职能转变了,丢掉了原有的职权,会留下骂名。有些同志习惯于用旧观念看待新情况,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有的人留恋旧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这些拘泥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思想,会使我们一些同志甚至是领导同志有意无意地在行动上阻碍政府职能转变。所以,观念问题解决得深刻,政府职能转变才会有巨大的动力;观念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好,政府职能转变就会缺乏思想动力,难以深入持久。因此,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府行政理念,科学地界定政府的有限职能,使政府行为更加透明,更加诚信,更加公正。

  (二)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从工作职责上转变,放下不该管的事,管好应该管的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的基础作用为基点,研究清楚市场机制、中介组织、政府机关各有什么功能、各管什么事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四句话十六个字,指明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我们必须按照这个要求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对现有政府职能进行规范。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量缩小政府直接审批范围,把要素分配和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功能转移到市场;要积极推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让政府尽快从直接管理企业生产和经营中抽出身来,把属于微观经济的职能还给企业,不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大力培育和健全各类中介服务组织,逐步把企业财产审计、资产评估、质量认证等服务性业务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规划、协调、调控、监督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充分发挥政府制定政策职能,引导、培植和鼓励主导产业的发展;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改进公共产品提供的体制和方法,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

  (三)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从管理方式上转变,实行依法有效管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WTO规则作为国际贸易领域重要的国际法律规范则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特性。只有把政府各项工作置于法制化的基础上,把基本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据统一的法定活动规范、行为准则处理各种权利和利益关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正确履行职责。否则,如果只靠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一事一办,一事一批,甚至“一个将军一个令”,政府行使职权只会事倍功半,甚至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把事情办糟。因此,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用好立法权,制定出与国际接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完善各类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和部门工作细则,逐步把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各级政府机关要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下强化职责意识,严格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授权,管理各项社会事务,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效。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把执法的任务、目标、要求、权限、职责落实到部门、岗位。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公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推进电子政务,是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要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快“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加速实现政府管理信息网络化,加强对社会的信息化服务。

  (四)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从工作作风上转变,做到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有好的工作作风来保证。各级政府机关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思想,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始终着眼于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着问题沉下去,掌握第一手材料,找出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措施;要认真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服务质量;要关心群众,特别要把困难群体的工作生活安排好。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搞特殊化或谋取私利,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国库支付制度、会计委派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严肃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各部门、各单位对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允许拖着不办,更不允许顶着不办。坚决克服官僚主义,铲除衙门作风,不摆架子,不耍态度,不搞排场,谦虚待人,热情服务。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三、全面推进,积极突破,务求实效

  当前,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四届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为重点,在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软环境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范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软环境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白书记、汪省长最近先后批示,要求在近期出台一批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软环境的具体举措。有关部门已经着手对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改革年检制度、加强信用建设、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审批和公告办法、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等方面的制度进行研究。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软环境建设的基本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行政作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十项措施》的要求,从本机关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建立健全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审批项目申报代办制、办事时限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制度建设要体现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从严管理的要求,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效率问题、作风问题、廉政问题,解决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问题。因此,从一开始就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的倾向,把各级机关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展示出来,切实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快办事上,体现在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上。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职责权力重新划分和配置的过程,涉及到各级政府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界定,涉及到整个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执行程序、协调制度和职权划分,因此必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各政府机关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本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市场可以调节、中介机构可以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都一律取消,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向依法加强经济调节,制定市场规则,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社会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对省政府公布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逐项尽快落实。要特别防止有的部门以加强管理为名,把已经改掉或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又重新收回来。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明确审批条件、内容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联审制度,涉及几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审;涉及部门内部多个环节审批的,由部门统一协调,对外只盖一个章。审批的内容和程序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审批监督制度,实行审监分离。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和社会听证制度;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推行专家咨询、审查制度。

  要继续巩固和深化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理顺政府部门分工,合理调整和确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尽可能划归一个部门承担。明确划分省和市(县)两级政府的功能、职责和义务,提高办事效率,使政府机构在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解决职能交叉、管理多头、推诿扯皮和无人负责的问题。

  (三)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政府职能转变、加入世贸组织、改善发展软环境,这些新形势都迫切要求各级政府抓紧建立起一支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现代政府管理模式要求的公务员队伍。要通过开展广泛的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公务员了解和掌握WIR)规则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和经济管理知识,并针对WTO规则对各部门、各行业的影响,学习与研究应对之策,努力提高广大公务员驾驭市场经济发展的本领。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员管理办法,改进用人观念,防止绝对化和简单化,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的特性和要求,配优、配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队伍审批和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政府职能转变和软环境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艰巨任务,不能靠“三分钟”热情,不能开头轰轰烈烈、收场冷冷清清。要有长期抓的思想,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坚持不懈地抓,一步一个脚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出成效来。要建立科学、量化、可操作性的软环境建设状况考评办法,这是确保软环境建设不走过场并且能够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的重要手段。考评办法既要有一般的、普遍适用的原则要求,又要兼顾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特点。考评办法要简单易行,不要太繁琐。各地、各部门要从岗位责任制人手,制定出一套有定性、定量要求的、便于操作的考评办法。各地、各部门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软环境建设中都要不断创造新经验,拓展新领域,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完善提高、深入发展。相信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一定能够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加快海南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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